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通川区民政局是通川区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救济、双拥优抚、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慈善福利、婚姻殡葬、民间组织管理和老龄等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逐步规范未按户施保的情况,加快低收入认定中心的成立并投入使用,积极探索推行低保渐退制度,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的运用,精准认定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
2、完成减灾防灾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做好移交的准备工作;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和商贸服务业统计工作;抓好区福利院和民办养老机构的指导及日常监管工作。
3、积极开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开展孤弃儿童全国大排查工作;迎接第十一届全省双拥模范城(区)的考核验收。
4、继续推进通川区江陵敬老院项目建设和殡仪馆、公墓整体搬迁工作。
5、抓好民生工程和市、区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通川区民政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行政编制18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人。实际在职 33人,(其中:离岗待退 1人),退休人员 21人,公务用车1辆(救灾专用车辆)。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个。
三、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通川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通川区民政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433.1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救助工作经费、区划地名工作经费、殡仪馆迁建工作经费等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通川区民政局2019年收入预算43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3.1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通川区民政局本年支出合计43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18万元,占86%;项目支出62万元,占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通川区民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3.18万元。
比2018年减少2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救助工作经费、区划地名工作经费、殡仪馆迁建工作经费等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3.1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6万元、农林水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通川区民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3.1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了2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救助工作经费、区划地名工作经费、殡仪馆迁建工作经费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10.9万元,占71.77%;商品和服务支出58.44万元,占13.5%;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84万元,占14.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6.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农林水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组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民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3.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4.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8.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通川区民政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通川区民政局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无公务用车购置的写明:2019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民政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通川区民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3.1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1.66万元,减少4.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通川区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接待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专项100万元、保留专项0万元。同时,对2019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的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4个,每个专项预算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100万元,覆盖率达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任务数1个,每个任务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433.1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201)通川区民政局
2.通川区民政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3.通川区民政局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
2019年4月17日
部门预算公开表-(201)通川区民政局.xls
通川区民政局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通川区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