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管通川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负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通川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区政府及其区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乡镇人民政府的国家公务员和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区以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3.负责调查处理区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办)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严重和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区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党内和行政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8.根据检查、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9.会同区级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办、委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审核各乡、镇、办、委及区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和监察室领导人选;负责区级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和工作考核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和对新任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承担全区廉政工作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日常工作。
11.负责收集整理区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考察工作。
12.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监督检查、综合反馈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3.负责全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区行政效能建设情况;受理、督办行政效能投诉事项。
14.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招监委的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15.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委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和区委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肃惩贪治腐、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和作风问题、建设“清风通川”、淬炼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纪检监察干部上实现5个积极作为,为通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始终坚持“严”的要求,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上积极作为,护航区委中心工作。
(二)持续秉承“实”的作风,在严肃惩贪治腐上积极作为,助推全面从严治党 。
(三)笃实明辨“细”的标准,在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和作风问题上积极作为,服务党员干部群众 。
(四)融会贯通“清”的理念,在建设“清风通川”上积极作为,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五)对标看齐“铁”的队伍,在淬炼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纪检监察干部上积极作为,促进改革发展跨越 。
二、部门概况
通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通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663.6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5.3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663.6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6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60万元,占74%;项目支出173万元,占26%。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0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3.6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5.33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51万元,占57%;项目173万,占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7万元,占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1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34.00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2019年预算数为 375.5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项目(类) (款) (项):2019年预算数为173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巡察督办工作经费支出25万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经费支出11万元、办案抽调人员经费支出28万元、纪检监察系统网络系统运行租赁费支出10万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费支出20万、《通川栏目》、《揭四风》、《曝光台》、通川廉连看微信平台栏目支出25万元、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经费支出20万元、正风肃纪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支出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 56.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3.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0.60元,其中:
人员经费42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7.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万元。
我单位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5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52.0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车辆支出36万元、台式电脑6.75万元、笔记本电脑3.6万元、办公桌椅3.6万元、打印机1.5万元、碎纸机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接待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专项173万元、保留专项0万元。同时,对2019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的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含保留专项,剔除涉密项目)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10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巡察督办工作经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经费、办案抽调人员经费、纪检监察系统网络系统运行租赁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费、《通川栏目》、《揭四风》、《曝光台》、通川廉连看微信平台栏目、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经费、正风肃纪工作经费、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每个专项预算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73万元(下达及保留专项之和),覆盖率达到100%。
(根据通区财【2018】170号文件附件1-1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任务数12个(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巡察督办工作经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经费、办案抽调人员经费、纪检监察系统网络系统运行租赁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费、《通川栏目》、《揭四风》、《曝光台》、通川廉连看微信平台栏目、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经费、正风肃纪工作经费、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每个任务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663.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根据通区财【2018】170号文件附件1-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3.外交(类)…(款)…(项):指……。
4.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5.教育(类)…(款)…(项):指……。
6.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0.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1.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2.农林水(类)…(款)…(项):指……。
13.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15.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16.金融(类)…(款)…(项):指……。
17.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18.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19.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单位******专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