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情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统一战线工作政策和规划,向区委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2.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3.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
4.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5.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
6.统筹协调民族工作,领导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
7.统一管理宗教工作,领导民宗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8.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9.统筹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港澳统一战线工作,开展对台统一战线工作。
11.统一领导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
12.协调推进统一战线领域法治建设。
13.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14.指导乡镇街委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同政协的沟通协调配合;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管理工作。
15.完成区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加强对统一战线的政治引领,选派20名以上代表人士参加各级党外及统战部门的培训。举办2021年统战干部暨党外代表人士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统一战线各界代表人士50人以上。
2、召开区委民主协商会,对人事任命等重大事项征求各民主党派意见和建议。协助区委制定2021年政党协商(会议协商)计划,围绕“一轴两翼七支点”发展战略和建设“品质通川”,助推“达州创副”的奋斗目标,组织统战成员开展调查研究。
3、持续开展统一战线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对党外干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新的社
4、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基础,持续开展走访慰问和关心关爱活动,全年走访慰问统一战线代表人士100人以上。
5、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严格执行宗教场所“两暂停一延迟“政策,组织培训卫生员,加强防疫工作指导,确保宗教场所零感染。
6、开展涉台宣传“进校园”活动,利用赶场日开展涉台宣传,发放宣传品;召开台联会理事会,举办台胞台属迎春诗会。开展涉侨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调研活动,推选辖区内影响力较大的两家侨企参加川侨资企业互助合作对接洽谈会。
二、部门概况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员会统战部编制人数13名(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1人),现有在职人员12人(其中行政11人,工勤1人),退休人员1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员会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310.7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5.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且将项目支出数据纳入此次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员会统战部2021年收入预算310.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8万元,占2.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94万元,占97.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合计31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92万元,占56%;项目支出136.81万元,占44%。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0.7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5.1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支出合计31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92万元,占56%;项目支出136.81万元,占4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员会统战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10.7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5.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且将项目支出数据纳入此次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9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员会统战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3.9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8.3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5 万元,占8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9万元,占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2万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18.02万元,占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26.49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2万元,主要用于:走访慰问台胞台属,开展对台宣传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9.3万元,主要用于:走访慰问侨眷,开展侨务宣传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28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组办公、邮电、印刷等日常办公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民主党派办公、邮电、印刷及走访慰问、工作调研等日常办公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12.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8.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万元。2021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员会统战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9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63万元,增长4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员会统战部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员会统战部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员会统战部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走访慰问台胞台属,开展对台宣传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指走访慰问侨眷,开展侨务宣传等。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指派驻纪检组办公、邮电、印刷等日常办公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民主党派办公、邮电、印刷及走访慰问、工作调研等日常办公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部表
表1-2.部门支出部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