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落实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完善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区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0.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的违法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制修订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8.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9.负责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指导协调隶属于通川区非公经济组织综合委员会的党支部(委)开展党建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党建引领,强化教育,在促进队伍建设上再提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贯穿到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各环节、全过程;扎实推进“品质机关”建设,实现了机关秩序规范、干部作风转变、服务水平提升,开展“建好示范区、争当担当作为三星干部”评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两个维护”,将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开拓创新,勇于落实担当作为的干部纳入评选;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全面完成问题反馈整改工作,继续从思想政治、法律法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四个方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突出作风、担当和本领,强抓队伍建设,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爱岗敬业意识。
2.围绕中心,强化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再发力。坚持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全力落实“放管服”,扎实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开展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登记和商标质押贷款工作,畅通企业融资渠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品牌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知识产权注册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商标、专利和标准化发展战略。
3.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在保障市场安全上再提效。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守住“三大”安全底线;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聚焦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综合执法行动。瞄准群众痛恨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严查大案要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同时积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督促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4.多措并举,拓宽渠道,在服务保障民生上再深化。持续开展3 f 15、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全国质量月、世界计量日等专题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创新拓展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加强网络维权建设,畅通投诉举报网络,延伸维权服务的触角,及时办理各类投诉举报,发布消费警示,增强公众消费维权意识,推进举报投诉“诉转案”工作。深入开展“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价格监管,围绕公共服务、教育、医药、电商等重点领域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营造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市场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内设机关股室24个,下设基层监管所16个。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在职职工288人,其中:公务员160人、工勤51人和事业人员78人。另有退休职工142人和遗嘱及长养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788.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40.08万元,减幅为8.42%,主要原因是 :由于人员划转和离退休人员增加,单位人员较去年有所减少,在职职工工资津贴等也进行了相应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4788.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3.68万元,占3.6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5.06万元,占96.37%。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合计478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9.72万元,占73.5%;项目支出1269.02万元,占2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88.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40.08万元,主要原因是 :由于人员划转和离退休人员增加,单位人员较去年有所减少,在职职工工资津贴等也进行了相应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5.0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8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15.0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13.76万元,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划转和离退休人员增加,单位人员较去年有所减少,在职职工工资津贴等也进行了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6.51万元,占79.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86万元,占7.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1.4万元,占4.58%;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0.22%;住房保障支出373.29万元,占8.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560.82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5.69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塔沱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租赁费、商品检测费、两类公司风险稳控、政务购买服务、登记主体档案数字化工作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19.8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3.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1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73.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扶贫差旅费等相关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99.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万元。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执法执勤用车18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万元。为2020年财政专项结转资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2.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0.07万元,降低10.6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1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8辆。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的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包括塔沱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租赁费、商品检测费、两类公司风险稳控、证照资料印制、登记主体档案数字化、事权专项等工作经费,涉及财政资金46.6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预算项目5个,包括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多证合一”工作;聚焦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红盾春雷”“质检利剑”“打非治违”“食品药品”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传销、查处不正当竞争等各项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网络维权建设,完善消保机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协会三个机构联合维权的“三消”联动工作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及时处理突发情况,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整体预算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4788.7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指本单位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指本单位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其他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指本单位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指本单位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付;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指本单位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指本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本单位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医保保障缴费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本单位扶贫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部表
表1-2.部门支出部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