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1-02-08
  • 点击数:人次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主要职能: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执行情况;2、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3、负责全区(中心城区外)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4、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全区(中心城区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5、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6、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林地征(占)用、用地预审、临时用地备案工作。7、负责全区(中心城区外)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审批工作。负责全区(中心城区外)临时建设、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心城区外)组织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竣工规划核实、用地核验工作。负责全区(中心城区外)建设工程总平面布置图、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全区(中心城区外)临时建(构)筑物的方案审查。负责全区(中心城区外)建筑外墙立面装饰审核工作。负责制定、修改和执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中心城区外)组织建设项目的规划验线工作。负责全区(中心城区外)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工作。承担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8、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10、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12、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13、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基础测绘管理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测绘单位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查处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测量标志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使用审批,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全区(中心城区外)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维护管理工作;14、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区林业数字化建设;15、组织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16、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林木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17、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18、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19、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20、拟订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21、组织全区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22、负责全区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23、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涉及森林防火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全区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24、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25、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牵头制定并实施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全区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26、配合国家、省、市对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测绘地理信息等领域违法案件;2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2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29、职能转变:(1)、将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的职责、区林业局的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区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区农业局的农村土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自然资源局。(2)、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承担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30、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并提供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31、负责划定野生药材保护区,制定具体保护措施。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全面完成“三调”扫尾工作。2、划定“三线”,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确保2021年重点项目用地保障。3、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4、编制完善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5、做好房地一体及易地扶贫搬迁不动产登记工作。6、全面启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7、全面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8、加快实施双挂钩项目。9、加大土地收储、出让及存量土地处置力度。10、是加大2019—2020年季度卫片违法图斑整改力度,确保通过省、市验收。11、持续用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12、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充实人员,全面提升业务水平。1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造一支干净、纯洁、担当的自然资源队伍。

    二、部门概况

    通川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机构改革实施阶段其他事业单位设置中)。

    (一)、行政机关: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8人(系原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下划人员),其中行政已到岗人员8人。

    (二)、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参公编制11名(系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通川区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单位2021年收支总预算27895.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通川区自然资源局从达州市本级划转至通川区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在通川区级财政执行。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通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收入预算27895.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235.36万元,占97.6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97万元,占2.37%

    ()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合计2789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89万元,占1.65%;项目支出27435.45万元,占98.3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通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7895.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通川区自然资源局从达州市本级划转至通川区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在通川区级财政执行。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9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585.2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5万元、城乡社会支出26593.22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50.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6.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通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9.97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通川区自然资源局从达州市本级划转至通川区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在通川区级财政执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万元,占2.31%;卫生健康支出11.95万元,占1.81%;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占1.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08.50万元,占92.20%;住房保障支出16.28万元,占2.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5.8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70万元,主要用于:伙食费、医疗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2.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咨询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7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0万元,主要用于:广告费、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04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救济金、医疗费补助、代缴社会保险费奖励金等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4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89万元,主要用于:伙食费、医疗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咨询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87.91万元,主要用于:伙食费、医疗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4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6.2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通川区自然资源局机构改革实施阶段,2021年纳入通川区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暂未做预算。

    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系特殊用车一辆编制在达州市级还未划转。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因机构改革实施阶段公务用车编制还未核定,2021年度暂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无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无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通川区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64万元,2020年未纳入本级部门预算无法做增减比。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18.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无公务接待用车,特殊用车1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通川区自然资源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个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1)

    2.部门收入总表(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5)

    13.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6)

    14.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7

     


    部门预算(公开)批复表.xls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