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区府办发[2021]44号
蒲家镇、碑庙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通川区加快中心镇改革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达州市通川区加快中心镇改革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巩固深化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成果,做大做强中心镇,夯实通川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底部基础,着力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0〕17号)、《达州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达州市加快中心镇改革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达市小城镇办发〔2021〕7号)精神,结合通川实际,现就加快中心镇改革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系列部署,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机遇,坚定主城担当、助推达州创副,按照“以人为本、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分类培育,优化提升、扩权赋能”原则和城乡融合发展理念,根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的城镇布局,在全区优选培育一批中心镇试点(不含城关镇),突出要素集聚能力提升,深入实施“6大提升工程”“5项改革措施”,通过在规划把控、政策保障、落实标准上着力,推动中心镇做大做强,其他一般镇和撤并乡镇突出基本设施完善,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现全区小城镇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品质通川”、聚力打造“有礼之城”夯实底部基础。
(二)主要目标。2021年,在城市化发展区培育一批疏解城市功能、加工制造等类型的城市卫星镇,在农产品主产区培育一批特色农业、农旅结合、商贸物流等类型的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镇,在生态功能区培育一批生态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等类型的新型绿色低碳镇,力争2021年入库省级中心镇2个。到2025年,争创省级百强中心镇1个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构建便捷交通网络。加强中心镇与高速公路、普通国道省道和重要交通枢纽的连接,完善与中心城区、周边城市及乡镇的交通体系和中心镇对外交通通道建设,推进中心城区至中心镇二级以上公路、场镇过境公路改道等项目建设,实现中心镇半小时以内上高速。优化城镇内部路网结构和交通组织,加快打通或拓宽合并场镇之间的快速连接线、断头路。推进公共停车设施、行人交通系统、公共汽车站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配送体系。(责任单位:区交运局,中心镇党委政府。逗号前为牵头单位)
2.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推进中心镇街道硬化、黑化、亮化、绿化和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力争2022年场镇主要街道硬化率达到100%以上,亮化率达到96%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推动主要公共区域和重点旅游景区公厕改造升级,加快防洪排涝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中心镇在2023年前要分别建成1个以上避难场所和公厕。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积极推广智慧广电、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等新型基础设施。(责任单位:中心镇党委政府,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通川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局、区文旅局、区交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城治办)
(二)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1.健全住房供应体系。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重点开发环境良好、设施完善、物业专业化的住宅小区,提升住房品质。推进老旧小区环境改造提升,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有序推进公租房建设,完善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制度,逐步实现公租房保障范围中心镇常住人口全覆盖。严格控制中心镇建成区新建农民自建房。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推动“数字农房”建设,发展新型夯土建筑、轻型钢结构农房。(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中心镇党委政府)
2.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区域医保预算分配向中心镇卫生院倾斜。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规划布局1至2个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并纳入“十四五医疗事业发展规划”予以建设。健全重大疫情监测预警、医疗救治、紧急征用等制度。支持中心镇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组建医养联合体。(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中心镇党委政府)
3.加快发展教体事业。按照“高中进城、义务教育相对集中、幼儿园就近”的思路优化布局学校,到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学校优化布局调整。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增强师资力量,加强乡镇寄宿学校建设,加快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和校园警务室建设,做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强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提升校园智能化水平,以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积极探索智慧教育。大力发展社会教育和老年教育,办好社区教育学校和“村政学院”。因地制宜建设乡镇健身中心等小型化、多样化的体育设施和群众文化娱乐场所,并向群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区教科局,区文旅局、中心镇党委政府)
4.加大养老扶幼支持力度。在中心镇规划试点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提升敬老院管理水平和照护能力,增加护理型床位,打造具备服务辐射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功能,形成“一中心多站点”养老服务网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中心镇依托资源优势发展旅居养老、生态康养等健康养老模式。(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中心镇党委政府)
(三)产业集聚提升工程
1.培育特色产业。坚持绿色发展、节约集约、产镇融合,围绕全区重点产业,精准定位产业方向,打造一批“国字号”“川字号”特色产品或品牌,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质量。突出资源禀赋,大力发展茶叶、药材、生态养殖等特色种养殖业,向农产品深加工、观光旅游、农产品创意等领域延伸拓展产业链;对新型绿色低碳镇,突出文旅融合,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绿色康养以及红色文化、巴文化、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旅游产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口岸物流中心、区文旅中心、中心镇党委政府)
2.做强产业平台。推进中心镇产区、园区、景区三区共建,打造三产融合共享示范区,创建一批特色产业和新型产业示范基地,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建设小微企业园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省内高校院所联合组建创新创业平台,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教科局、通川经开区、中心镇党委政府)
3.创新产业业态。贯彻落实鼓励新业态发展的政策,以“互联网”“大数据”“物流”等新模式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农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健康养生、宅经济、网红经济等新业态。建立科技扶贫在线服务驿站,开展产业技术服务,培育农村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技术骨干。(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区文旅局、区文旅中心、区口岸物流中心、中心镇党委政府)
(四)环境风貌提升工程
1.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机制,系统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加强森林、河流、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未批先采。在中心镇周边因地制宜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农业主题公园,合理布局建成区内的公共绿地,到2022年中心镇建成1个以上绿地公园。(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通川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中心镇党委政府)
2.加强城镇风貌管理。开展中心镇整体风貌设计,加强风貌建设管控,住宅以多层建筑为主。整治违规乱搭乱建现象,集中清理彩钢棚、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小广告乱张贴等问题,各类管线采用地下隐蔽式预埋。开展中心镇出入道路景观节点风貌改造和镇区主干道综合整治,建成一批特色风貌街区和住宅小区。(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治办、中心镇党委政府)
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全覆盖。积极推广城镇周边就近接入污水管网、聚居区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站的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全面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完善行政村和村民小组配备保洁员机制。到2025年,基本完成涉改村农村厕所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取得成效,7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通川生态环境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城治办、区供销社、中心镇党委政府)
(五)文化传承提升工程
1.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加强对古镇古村落、农耕文化、传统技艺、地名文化等文化资源的调查、申报和保护利用。实施中心镇文化记忆工程,开展中心镇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挖掘、整理,打造一批手工作坊、非遗工坊、非遗传习基地,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管理。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村史馆,打造一批文化保护示范基地。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培育乡土工匠。(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中心镇党委政府)
2.创新文旅融合发展。推进文旅融合,积极开展“古镇古村”行动,鼓励通过资源对接、跨界合作、平台搭建等方式,利用传统建筑发展民宿、演艺、餐饮等经营性项目。发展古村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乡土文化体验、农家农事参与等历史文化休闲旅游产业。(责任单位:区文旅中心,区文旅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中心镇党委政府)
(六)城镇治理提升工程
1.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党建引领,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实施大联动、微治理,全面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落实治保会建设和一村一辅警配备工作。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法治示范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开展平安乡镇、“八无”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中心镇党委政府)
2.推进城镇治理精细化。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促进城乡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向中心镇延伸。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智慧小区建设,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雪亮工程”建设达标率达100%以上。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整合并配强中心镇的站(所)力量和资金,综合设置行政执法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执法。(责任单位:中心镇党委政府,区委政法委、区综合执法局、区委编办、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局)
三、改革措施
(一)创新规划编制
1.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中心镇数量、规模结构和功能定位,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特色产业布局。完成中心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详细规划覆盖率50%以上,有序推进村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规编中心、中心镇党委政府)
2.完善重大项目清单编制。在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上,编制中心镇重大项目清单,明确建设任务及时限,实现空间布局、土地指标、建设时序的统筹协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规编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中心镇党委政府)
3.健全规划编审机制。建立完善区、乡镇联动和相关部门联控的小城镇规划管控体系,中心镇规划编制由区自然资源局统筹组织开展,在区级部门和专家技术指导、公众咨询论证的基础上,形成规划成果报审,以镇为主体,区自然资源局审核,报市、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实施。(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规编中心、中心镇党委政府)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推动扩权赋能。按照依法依规、权责相称、能放尽放的原则,将中心镇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放到中心镇,重点扩大在中心镇建设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行政权力。参照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拟制中心镇扩权事项目录,按程序报批实施。(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运局、区行政审批局、中心镇党委政府)
2.创新机构设置。转变中心镇政府职能,重点强化发展产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和村镇规划建设等职能。支持中心镇在限额内综合设置党政机构,因地制宜设置特色机构。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区直部门设在中心镇的机构原则上下放中心镇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派驻工作纳入中心镇考核范围,主要负责同志任免须听取中心镇党委意见。(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委组织部、中心镇党委政府)
3.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中心镇权责清单和事权准入制度,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内容。厘清区镇职责边界,区直部门不得随意将承担的工作职责转移给中心镇,确需下放或委托的,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建立完善中心镇信息公开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确保依法行政、规范运行、有效监督。(责任单位:区委编办,中心镇党委政府)
(三)深化财政和投融资制度改革
1.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区本级与中心镇的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区本级与中心镇财政收入和支出责任,中心镇的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征拆的成本性支出和中央、省规定计提基金及专项资金后全部用于中心镇建设发展,各类政策性资金优先支持中心镇建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中心镇党委政府)
2.拓宽投融资渠道。研究制定支持中心镇建设发展的投融资政策,鼓励各地依法依规统筹整合资金,搭建投融资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在中心镇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中心镇建设和发展,逐步形成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中心镇党委政府)
(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1.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打造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评估、服务、处置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构建区、乡镇、村、社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区行政审批局)。鼓励金融创新,延伸拓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服务(区金融办、区财政局),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提高农户信贷能力(人民银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办、区财政局、中心镇党委政府)。
2.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强化资产管理,因地制宜形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企业X”的多元化发展路径。加快集体资源资产“三权分置”改革,鼓励通过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通过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以出租、入股等形式发展乡村经济。依法依规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中心镇党委政府)
3.强化用地保障和管理。统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安排适度向中心镇建设倾斜。中心镇根据建设发展确需突破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允许调剂置换建设用地指标。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增强用地保障能力。中心镇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增加的占补平衡和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留镇使用。对镇域内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扶贫开发项目,其占补平衡指标不足的,可在区域内统筹解决。支持文化旅游、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冷链物流等项目实行“点状供地”。(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中心镇党委政府)
(五)完善人才振兴制度
1.夯实基层队伍。在人员编制上给予中心镇重点倾斜,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行政和事业编制。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实行“区招镇用”“区管校用”。鼓励政府机构、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选派优秀人才到中心镇挂职锻炼。对表现优秀的中心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优先提拔使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中心镇党委政府)
2.深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中心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统筹推进周边乡镇及辖区(村社)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建设,打造“就近办”服务圈。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在完成土地确权、林地确权、房屋及宅基地确权的基础上,允许在中心镇有合法稳定职业或住所的农民在落户的同时继续保留在农村的原有各项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中心镇党委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加快中心镇改革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做好中心镇改革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区住建局牵头做好综合协调、组织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资金和项目统筹,形成合力,优先支持中心镇高质量发展,建立综合性服务专家库。中心镇党委政府是实施主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加大支持力度。从2021年起,按照力度不减和辖区负责的原则,推行“设计下乡”和驻镇规划师制度,开展“设计下镇”活动,引导规划、建筑、景观、市政、策划等专业技术人员下镇服务。
(三)强化考核奖惩。将中心镇建设纳入对相关部门乡镇的目标绩效考核,建立中心镇培育动态评价、激励和退出机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对纳入中心镇培育、考核排名前列的,加大资金补助、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支持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发展滞后的,取消其培育创建资格,进行通报并按程序追责。
附件:通川区加快中心镇改革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通川区加快中心镇改革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金劲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覃文银 区住建局局长
成员:肖雄 通川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李军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晋铭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胡玉石 区委编办主任
郭傲 区发改局局长
杨刚 区经信局局长
郭海龙 区教科局局长
李达章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郝国钞 区民政局局长
王杰 区司法局局长
任晓军 区财政局局长
陈材 区人社局局长
侯仕凡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兴洪 区交运局局长
张劲松 区水务局局长
杨馥繁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曙光 区商务局局长
何苗 区文旅局局长
李勐 区卫健局局长
王中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肖新海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高晓莉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谯立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小云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邓亚军 区医保局局长
邓礼川 通川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奇莲 区供销社主任
蒋迎春 区规编中心党组书记
邓戎 区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张艳 区文旅中心主任
范鑫 区口岸物流中心主任
何俊 区金融办主任
吴伟 区城治办主任
孙浩文 蒲家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杨亚辉 碑庙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建局,由覃文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小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