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住房保障家庭开展收入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通川区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政策的申请与复审流程,精准分配住房保障资源,我区正式印发《关于对住房保障家庭开展收入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通区府办发〔2025〕2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政策出台背景
根据《达州市申请公租房 “一件事”实施方案》(达市住建住保发〔2025〕1号)的明确要求,结合通川区住房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通知》,核心是明确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的具体规则、流程与责任主体,从制度层面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避免“应保未保”或“违规享受”等情况。
总体要求
《通知》明确,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收入认定工作需遵循“属地管理,精准认定,高效便民,公开透明”的的四大原则,同时建立健全“民政保障、街乡落办、联动核查”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认定对象。一是新申请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家庭;二是已享受上述保障政策的在保家庭;三是处于保障轮候期、需进行资格复审的家庭。
(二)明确认定主体。一是由民政部门负责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收入进行认定结果;二是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除上述四类特殊家庭外,其他新申请、在保、轮候复审急停家庭的收入进行认定,包括材料受理、实地核查,结果公示等全流程工作。
(三)规范适用范围。一是新认定申请,针对首次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审核其收入是否符合准入标准,作为是否纳入保障的核心依据;二是动态复核认定,对已享受保障的家庭,按年度开展收入复核(确保家庭收入未超出保障标准),若保障期内因失业、重病、残疾、家庭成员增减等突发情况导致收入大幅变化的家庭,需及时重新进行收入收入认定,更新保障资格;三是异议复核认定,家庭收入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认定主体提交复核申请,认定主体需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核查并反馈结果,保障家庭的申诉权利。
四、政策实施意义
(一)规范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优化认定流程,让收入认定工作有章可循。
(二)精准保障。既确保低保、特困等特殊困难群体优先享受住房保障,又通过动态复核筛选出仍符合条件的在保家庭,避免保障资源浪费。
(三)便民高效。简化认定流程、推动数据共享,减少家庭办事成本,同时通过严格监管维护公平,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助力构建“公平、高效、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