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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自然资源局:《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川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1-07-02     点击数: 人次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川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近期,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川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现就出的背景、制定依据、制定目标、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撂荒土地复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结合通川区实际,制定《通川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办法》的制定主要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推进农村撂荒土地复垦的实施方案》(通区府发[2020]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

三、制定目标

按照严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非耕地化,确保通川区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更合理。

四、保障措施

1. 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通过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从而保证耕地数量稳定

2. 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的重要制度推广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项目挂钩制度,切实落实补充耕地的责任、任务和资金;加强按项目检查核实补充耕地情况,确保建设占用耕地真正做到占一补一;推进耕地储备制度的建立,逐步做到耕地的先补后占;强化耕地的占补平衡管理,这是耕地保护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3. 严格耕地保护执法
   4. 严格执行城市用地规模审核制度
  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实行用地规模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项目服从城镇总体规划的“双重”管理,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逐步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发展向内涵挖潜转变,才能切实保护城郊结合部的耕地资源。
   5. 建立有效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
  建立有效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关键是要认真执行和落实《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确保新增用地的有关费用按标准缴足到位,使新增用地特别是占用耕地的总费用较以往真正有大幅度的提高,从而抑制整个建设用地的扩张。因此,一是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征地费用标准和耕地开垦费标准;二是要执行好财政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足额、及时收缴;三是要建立保护耕地利益奖惩和补偿制度。
   6. 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系统
  首先应着眼于地面人工监测系统,主要是:①加强完善土地变更登记,及时汇总,及时输入,这是信息库更新的重要来源;②建立合理的观察网,进行定期观察或定点固定观察;③建立自上而下校核和自下而上反馈的信息传输体系,以便不断地获取和检验信息。同时,应充分应用现代遥感等高新技术,及时监测耕地变更状况,尤其是城市周围的耕地利用情况,为耕地保护决策和执法检查提供科学依据。

7. 加强宣传引导

宣传动员、乡镇(街道)两级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做好宣传动员,全面深入宣传实施保护耕地的重大意义

8.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对区域区域内土地开展全覆盖常规巡查,着重巡查造法建房、堆物、取土、排放倾倒污染物和渣土等废弃物的违法占地行为,以及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损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等情况。对发现和乡镇(街道)上报造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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