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镇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通区安办[2019]90号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出租屋和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出租屋和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9月10日前)。各村(社区)、辖区单位(部门)分析研判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出租屋和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火灾规律特点,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30日)。各村(社区)、镇安办、派出所、规建办等相关单位(部门)组织开展出租屋和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联合检查,强化出租屋和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加强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健全完善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三)总结固化阶段(2019年10月)。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部门)对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明确组织指挥、联络方式与职责分工。根据辖区出租屋和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火灾规律和特点,落实相关措施来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二)压实单位责任。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部门)要督促辖区出租屋和校园周边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査自改,整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管理,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严格规范执法。各村(社区)、镇级单位(部门)要在“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排本辖区出租屋和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火灾隐患底数,采取部门执法及联合执法的方式,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同时,在行动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四)加强出租屋管理。辖区派出所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信息登记管理,督促出租屋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续,当场下发消防安全须知等相关资料,督促出租人、承租人及房屋租赁中介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完善消防安全措施。
(五)加强学校管理。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自査、隐患整改以及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外宿学生管理,将外宿学生纳入重点宣传教育范围。
(六)加强消防宣传。各村(社区)、辖区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村(社区)、派出所、规建办和网格员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对出租屋集中区域、学校及周边区域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行为,形成宣传声势和氛围,引导群众自查自改身边火灾隐患。指导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公用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
(七)加强消防教育。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全面加强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八)做好救援准备。区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出租屋集中区域和学校周边的社区、乡镇强化区域联防措施,联合开展隐患互査、培训、演练。区消防救援大队修订完善灭火预案,加强对出租屋集中区域、学校及周边区域的熟悉演练,加强与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联勤联训和调度指挥。
各村(社区)、镇级单位(部门)请于每月22日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镇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