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决算公开说明
  • 来源:碑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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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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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农村社会稳定。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单位牢固树立要饭吃,保稳定,促发展的意识,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维稳经费、民政定补对象的正常发放运转,同时还积极筹措资金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支出。

    1、乡财务管理得到有效规范。乡财务管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如工程类资金的支付,必须附有预算、合同(协议)、进度报告单,工程结束后,还要有工程决算、相关部门的验收单等。

    2、约束了非正常性开支。将乡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财政收入及时缴入国库,严格控制支出顺序,先保工资发放,再保运转和重点支出,有利于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3、提高了工作效率。财务账目采用计算机管理,规范了工作流程,录入凭证,审核、过账、结账、报表等工作都有计算机自动完成,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方便了审计。

    4、环保工作全面加强。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人不定时对重点区域、地段保洁。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细化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解表,建立工作台账,切实抓好河长制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污染源调查,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分类建档一河一档 “一河一策,建立了面源污染台账。城乡面貌明显改善。

    5、依法治理纵深推进。全力支持人大主席团规范化建设,镇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力度持续增强。建立党员干部会前学法明法、工作遵法用法、述职述廉述法、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机制,法治意识、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增强。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四项制度。社会治理不断创新,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平安东岳建设深入推进,信访突出问题有效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

    6、公共服务不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新农保实行应保尽保,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低保工作规范有序。

    7、党建工作纵深推进。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党员活动日活动,创新方式讲党课,党员党组织关系排查和党员党费清理工作按质完成。

    二、机构设置

    碑庙镇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碑庙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碑庙镇财政

    2.             碑庙镇规建办

    3.             碑庙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4.             碑庙镇计生办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碑庙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为2633.9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1.78万元,总计2725.77万元;支出为2628.27万元,年末结转97.5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23.42万元,增长12.2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63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5.74万元,占86.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25万元,占13.2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62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38万元,占29.20%;项目支出1860.89万元,占70.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633.9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23.42万元,增长12.28%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628.2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77.54万元,增长10.5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4.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3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1.67万元,增长3.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4.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9.19万元,占23.50%;公共安全(类)2万元,占0.0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5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97万元,占9.32%;医疗卫生支出72.77万元,占3.17%;城乡社区支出79.93万元,占3.48%;农林水支出1324.94万元,占57.7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5万元,占0.54%;住房保障支出47.25万元,占2.05%;其他支出20万元,占0.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39.19万元,完成预算9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213.9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72.7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79.9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 支出决算为1324.94万元,完成预算94.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7.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7.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0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无变化。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48.2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碑庙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28万元,比2017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碑庙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信访事务(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统计、信息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业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政府用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政府用于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政府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指政府用于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政府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政府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扑杀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2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碑庙镇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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