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是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总量减排工作。参与编制全区可持续发展纲要,组织拟定达州市通川区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区内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接待环境信访和公众举报工作。归口管理全区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对各类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实施“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全区环境质量状况简报并发布重点城镇和流域环境质量通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管理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区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归口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系统行政体制改革,协助负责全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承办上级环保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今年以来,我局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牵头抓总职责,紧盯中央、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全力推进央督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积极组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暗访督察和后督察工作,对存在问题的点位,集中力量督促加快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对已经完成整改的点位,强化后续跟踪,确保问题不回潮反弹。截至目前,46件央督信访有效主办件和16件带星协办件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区的2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3项47条措施的整改,确保了按时间节点整改销号;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的17个问题点位和省大气强化督查发现的9个问题点位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做好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
2.深化实施“环境治理攻坚年”行动。一是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强化统筹联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提高联合执法、夜查暗访频次,严控各类大气污染源。积极响应市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对利森建材等9家企业实施了限产减排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扎实推进春节、清明期间等时令性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值守工作和巡查工作,坚决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加强对北外江湾城、十里水街和好一新农批市场等重点建筑工地的监管,严格“六必须、六不准”要求,落实打围、硬化、覆盖和清扫等防尘治理措施。狠抓秸秆禁烧,坚持“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积极开展巡查工作,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密度,发现露天焚烧秸秆及时予以扑灭。严控工业污染源,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7家砖瓦厂、1家商混企业、1家汽修行业和4家采石场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巡河工作,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同时,强力推进长滩河整治,确保水质稳定好转。加强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梓桐、檬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及时启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和划定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推进畜禽污染整治,印发了《关于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对全区43家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开展了专项督查。三是着力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强化污染地块管理,组织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摸底调查,并按要求将智源焦化公司(已关闭)原工业用地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全面排查土壤风险隐患,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与渠江铸管、航达钢铁、天源气体、通达化工等4家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明确了各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将4家重点监管企业全部纳入环境监察执法“双随机”管理,同时对辖区13家企业(6家在产、7家关停)进行了现场核查,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开展土壤监测和修复。
3.扎实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限,建立了区—乡镇—社区三级联动普查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质量管控。坚持技术培训和数据审核并重,先后召开污染源普查技术培训会20次,培训基层指导员、普查员120余人,做到机关部门、乡镇社区、重点企业全覆盖。同时严格按照现场调查、现场填报、现场采集的要求开展入户调查,实行普查指导员初审、技术负责人复审、污普办主任再审核的核查制度,确保了污普工作的质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向普查员和普查对象发放了《致普查员的一封信》《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来了》等资料2000余份;在醒目位置悬挂标语横幅或利用LED屏滚动播放等措施宣传污普工作,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污普、了解污普、参与污普的良好氛围。目前,已全面完成辖区494家工业源、54家农业源、124家入河排污口、54家农业源、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94家行政村和11家生活源锅炉的入户调查工作,其经验做法得到省、市污普办肯定。
4.积极推进环保项目建设。按照三年攻坚计划,加速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在建项目加快建成投入使用,拟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目前,东岳镇、双龙镇污水处理站已完成交工验收;梓桐镇、檬双乡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完毕;青宁乡、金石镇破石村、龙滩乡污水处理站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碑庙镇、磐石镇、北山镇、江陵镇污水处理站已完成项目立项、厂区选址、土地征拆及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待项目概算批复后将进行挂网招标。
5.强化环境监管。一是重拳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深入推进环境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日常监管“双随机”制度,大力实施测管协同,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确的环境监管体系,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局共立案查处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私设暗管、超标排放、未批先建、未验先产等环境违法行为59起,下达处罚决定书40件,罚款187.5887万元。同时,实施环保配套办法18起,其中行政拘留3起,查封扣押7起,限制生产4家,停产整治4家。二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对环境风险隐患较大、污染较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及时制定整治标准,限时整改到位。今年我局先后开展了砖瓦行业、商混搅拌站、挥发性有机物、怡景湾片区大气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实施环境应急管理。印发了《通川区2018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摸底调查,积极督促辖区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修订等工作,同时做好备案登记。目前共有26家重点企业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估,完成了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四是积极处置信访投诉。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切实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受理、办理和回复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环境投诉125件,其中热线信箱1件,市长热线2件,省市环保部门交办13件,凤凰山下网络舆情7件,“12369”电话投诉73件,环保微信平台举报27件,其它投诉13件,已办结118件,正在处置7件。
6.严格行政审批。一是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环评审批工作,切实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时完成市、区重点项目的审批。目前,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事项46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无越权审批、降级环评和违规审批的现象发生。二是开展违规项目清理。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2011—2016年市级政府性投资“未批先建”项目整改情况和市、区两级未验收项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同时督促指导辖区内未批先建、未验先产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尽快完善手续。三是推进持证排污。协助市环保局完成了辖区内屠宰及肉类加工企业排污许可核发工作,完成了辖区8个重点行业2018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的收集报送工作。
7.开展环境监测。一是做好例行性监测工作。完成了每月1次的生态补偿监测、地表水监测和12条河长制河流(含莲花湖库区)的监测工作;开展了每半年1次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实现了辖区13个乡镇共1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全覆盖;严密监控魏家河和双龙河水质状况,每月定期开展监测,为下步治理工作提供依据。二是做好监督性监测工作。每季度对罗江、魏兴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同时完成了金虹洗涤部、俪疆养殖场等14家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三是做好其他监测工作。完成了好一新火灾后的应急监测工作,对狮子河开展了黑臭水体监测,对江陵青凤交界断面、江湾城建筑废水开展了调查监测,完成了市控水质自动站选址对比监测和央督“回头看”期间的执法监测工作。今年以来,完成各项监测任务80余次,出具有效监测数据3500余个,编制监测报告93份、监测快报26份。
二、机构设置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734.2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7.36万元,增长20.6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作任务增加,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65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6.74万元,占99.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5万元,占0.7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66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2.63万元,占59.72%;项目支出669.51万元,占40.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34.2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7.36万元,增长20.6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作任务增加,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9.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6.86万元,增长21.0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作任务增加,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9.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74万元,占8.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50万元,占2.09%;节能环保(类)支出1390.73万元,占84.33 %;农林水(类)支出14.19万元,占0.86 %;住房保障(类)支出74.04万元,占4.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49.19万元,完成预算95.8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9.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9.3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74.0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2.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6.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06.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数少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完成预算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数少于预算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9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收入、支出规范合规, 财政支出既满足了机关正常运行、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 通川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通川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0万元,执行数为2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工作临聘人员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车辆租赁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费。通过项目实施和有力的保障,2018 年我区按时保量地完成清查建库和入户调查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受到省市污普办的肯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通川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 ||||
预算单位 |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70万元 | 执行数: | 27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7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70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辖区494家工业源、54家农业源、124家入河排污口、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94家行政村和11家生活源锅炉的调查录入工作 | 已完成录入,数据正在审核中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辖区494家工业源、54家农业源、124家入河排污口、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94家行政村和11家生活源锅炉的调查录入工作 | 882个 | 882个 | |
质量指标 | 污染源调查数据评审合格率 | 100% | 预计100%,待上级部门认定 | ||
时效指标 | 2019年12月前完成(上报)时限 | 完成普查质量核查报告和普查技术报告成果编制 |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开展 | ||
项目效果指标 | 生态效益 | 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摸清污染底数,为精准治污打下基础 | 有效 | 有效 | |
可持续影响 | 普查数据使用年限 | ≥10年 | ≥10年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2.63万元,比2017年增加110.72万元,增长12.55%。主要原因人员、工作任务增加,相应增加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工作及环保督察工作中的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的其他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环境保护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5.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 指环境保护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16.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环境保护部门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其他支出。
17. 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水库水质监测、办公楼防漏维修以及监测站业务费支出。
18.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 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指政府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其他支出。
20. 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财政拨付的除专项用途资金以外的其他正常运行使用资金。
21.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是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总量减排工作。参与编制全区可持续发展纲要,组织拟定达州市通川区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区内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接待环境信访和公众举报工作。归口管理全区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对各类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实施“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全区环境质量状况简报并发布重点城镇和流域环境质量通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管理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区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归口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系统行政体制改革,协助负责全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承办上级环保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全局编制人数54人,(一)局机关公务员编制10个,工勤编制1个;实际在职公务员12人,工勤2人。(二)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编制23个;实际在职参照公务员13人,工人8人,离岗待退2人。(三)区环境监测站编制20个;实际在职24人,离岗待退3人,托管5人。(四)退休2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全年收入合计1659.69万元,其中区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659.6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全年总支出166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2.63万元,项目支出669.5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以预算编制为引领,以支出管理为核心,扎实做好2018
年预算工作。一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扎实做好预算工
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支出进度管
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主动作为,提前谋划,确保了机关
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
(二)专项预算管理。
在专项项目的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业务科室前期调研、业务科室申报、财务审核、会议研究决策的流程。项目绩效目标及规划符合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取得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来看,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 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规范、高效、廉洁”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效运转,改革创新,努力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效率地完成任务目标,确保了机关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切实改善了全区生态环境质量。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局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个别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不准确、不完善,绩效管理信息职称工作有待加强的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单位工作人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加强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二是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三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