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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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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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研究拟订我区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编制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做好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前期以及竣工验收工作; 指导、监督全区城镇村庄建设与管理。

    (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组织编制住房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指导监督并协调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指导全区房改工作。

    (4)组织编制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负责房屋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 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管理。

    (5)指导、管理、规范全区建筑业发展; 指导、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指导监管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

    (6) 管理城镇市政、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 监管燃气行业、组织协调、城镇防汛抗旱工作。

    (7)指导、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 指导、督查全区物业管理工作。

    (8)负责各类住房政策性资金的监督管理。

    (9) 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10)承担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快推进环城产业大道建设,加强环城产业大道质量、进度监管。

    2.罗江大桥社会资本方采购完成,签订了PPP合同,正在组建项目公司。1#主墩φ2.5m桩基完成12根,承台完成,墩柱完成28.5m(全部完成),完成主桥0#块支架搭设及底模铺装,开始绑扎0#块钢筋。

    3.柳家坝湿地公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选址、土地预审、招标代理已经完成。EPC总承包和监理已完成招标。目前,总承包方已进场对南段进行了地勘作业,清表工作。

    4.推进好一新与亚新建材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目前完成投资1600万元,完成了污水、雨水、给水等全部管网开挖及埋设,完成道路右半幅(约8000㎡)。

    5.完善黄泥扁滨水公园收尾工作。

    6.完成了泰城十里水街二期市政道路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磐石快速连接线景观工程、罗江镇(仙女洞至神剑园)市政道路工程、复兴商贸物流区截污干管工程的立项审批工作及勘察设计招标工作。

    7.完成了环城产业大道一期末端至环城路连接线工程的立项审批工作。

    8.加强泰城十里水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进度监管,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协调工作。

    9.加强张家坝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进度监管,方案审核,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协调工作。

    10.完善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两家管道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加强燃气巡查监管工作。

    二、构设置

    通川区住建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达州市通川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 达州市通川区市政园林管理所

    3. 达州市通川区城建监察大队

    4. 达州市通川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115.1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4024.01万元,下降4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11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8.00万元,占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7.15万元,占6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11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11万元,占7%;项目支出4,780.04万元,占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15.1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4024.01万元,下降4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减少。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8.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026.16万元,下降7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8.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8万元,占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7万元,占1%;城乡社区支出298.63万元,占17%;农林水支出8.95,1%;住房保障支出1426.37万元,占8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6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4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98.6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共计8.9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39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9.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65万元,共计1426.37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6.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8.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5万元,占75%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完成预算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项目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农村危房改造督查、开展调研、交流接待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347.1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全年预算5115.15万元,12月31日累计预算支出5115.15万元,完成预算100% ,整体执行情况较好,保障了本单位日常运转和项目支出。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项目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0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预算单位

    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预期值

    完成预期值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通川区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96万元,比2017年增加5.8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通川区住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31日,通川区住建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通川区住建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1人。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研究拟订我区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编制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做好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前期以及竣工验收工作; 指导、监督全区城镇村庄建设与管理。

     (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组织编制住房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指导监督并协调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指导全区房改工作。

     (4)组织编制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负责房屋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 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管理。

    (5)指导、管理、规范全区建筑业发展; 指导、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指导监管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

    (6) 管理城镇市政、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 监管燃气行业、组织协调、城镇防汛抗旱工作。

    (7)指导、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 指导、督查全区物业管理工作。

    (8)负责各类住房政策性资金的监督管理。

    (9) 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10)承担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单位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通川区住建局2018年收入5115.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8.00万元,占3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通川区住建局2018年支出511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11万元,占7%;项目支出4780.04万元,占93 %。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以预算编制为引领,以支出管理为核心,扎实做好2018年预算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一系列指标要求,扎实做好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专项预算管理。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2018 年,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专项预算项目包括: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建设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等方面,已按照专项资金性质,将专项资金发挥了应有的绩效效应。

    2)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

    关规定进行项目决策。项目完成情况整体良好,基本达到了

    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质量。2018年,通川区住建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效运转,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减任务的情况下,确保了机关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整体提升。

    2.信息公开。通川区住建局 2019 年4月按时按要求公开了 2019 年部门预算,2019 年10月按时按要求公开 2018 年部门决算。

    3.整改反馈。

    1)结果整改。通川区住建局未收到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故该项指标不涉及。

    2)应用反馈。通川区住建局因未收到提出的相关问题,也无需向财政部门反馈,故该项指标不涉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从自评情况来看,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支出绩效水平较高,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降低了事业运行成本,促进了全住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城建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存在问题。从绩效评价看,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认识理解还不够深;二是有的项目指标量化不够;

    (三)改进建议。绩效评价是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8〕45 号)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财政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确保预算执行更加科学高效。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通川区住建局2018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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