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进行备案。为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工作,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已修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已修正)。
二、网上备案规定
1、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国正式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后,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外,其他登记表类别建设项目须在备案系统上填报备案。
2、建设单位或个人可在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完成网上填报后,打印2份由法人(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达州市通川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股存档,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地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联系电话:0818-2124116。
3、达州市备案网址:hbj.dazhou.gov.cn(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新域名,自2019年1月20日起正式启用,原域名:www.dzhb.gov.cn,停止使用)。
4、企事业单位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后,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备案系统访问建设项目备案信息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