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个扶贫专项牵头部门:
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2个扶贫专项2018年工作总结、考核和编制2019年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8〕78号)要求,现将编制2019年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22个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
围绕2019年减贫计划以及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稳定脱贫不返贫为重点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巩固通川区脱贫成果要求,结合扶贫专项牵头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和所承担的任务,认真编制《22个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编制《22个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计划投入资金清单》和《22个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计划实施项目清单》(以下简称《2个清单》。
(一)编制范围和对象。
各扶贫专项牵头部门(单位)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单位),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分工,编制《实施方案》和《2个清单》),《实施方案》与《2个清单》的投入资金额、实施项目数务必一致。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应以2019年减贫计划以及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稳定脱贫不返贫为重点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四部分:
1.年度目标。计划投入资金XX亿元(万元),实施项目XX类XX个。
2.重点工作。即主要任务、项目安排(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范围)、资金投入(要分项说明投入资金总额、中央投资金额、省级投资金额、市县投资金额等内容)、进度安排、建设规模,覆盖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等要素。
3.资金筹措。各扶贫专项计划投入资金要有资金筹集措施。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仍需实施政策扶持,确保稳定脱贫。
4.《2个清单》编制以《实施方案》为依据,细化投入资金和实施项目内容。具体内容包括:具体到乡、到村、到组,计划投入资金(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市县资金、银行贷款、社会资金等要分别标注清楚)情况,计划实施项目名称、每个项目投入资金、主要内容、实施范围(包含项目涉及乡、覆盖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覆盖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可量化指标)、计划实施项目数(最小以到XX个村实施项目为计算口径,如易地扶贫搬迁以XX个村实施项目数,而不能以XX户实施项目数,其他专项以此类推)。
(三)编制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编制工作;要加强与市级衔接,明确项目资金的数量、来源;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将《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到到乡(镇)、到村、到组,落实到具体项目;各部门(单位)务必严格按照“XX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参考附件1)”编报《实施方案》;方案要具体细化,具有操作性,要有资金安排和实物工作量两方面内容;计划投入资金必须与市财政局沟通,出具资金平衡意见。为避免反复修改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过程中要充分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商一致。要根据协商一致的实施方案,编制《2个清单》。
二、文件资料报送要求
各扶贫专项牵头部门(单位)将《22个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22+1”个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计划投入资金清单》和《“22+1”个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计划实施项目清单》,于2019年2月28日前由各部门(单位)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印章,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区脱贫攻坚办。
达州市通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