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莲花湖管委会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达州市通川区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办公室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达州市通川区落实“两不愁三保障”
回头看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考核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全面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部署,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19〕7号)、《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发电〔2019〕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重要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各项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精干力量,集中2至3个月时间,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和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按照“一村一村地查、一户一户地过、一项一项地问’’的要求,不折不扣进行对标“体检’’,找准薄弱环节,拿出过硬措施,分门别类推动问题整改,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二、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摸清排查对象实际情况,是什么情况就反映什么情况,发现什么问题就指出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二)试点先行。坚持不抢跑、不拖延、讲节奏,防止赶工作进度匆忙上马,要保证排查质量,总结试点经验和问题,为全面铺开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三)边查边改。坚持排查与整改穿插联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落实的,不等不靠,边查边改,彻查彻改;对于需进一步研究部署的,要明确责任,限定时限,全力以赴抓好组织实施。
三、排查对象
1.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2.全区所有易地扶贫搬迁户。
3.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
四、排查内容
(一)排查“两不愁”情况
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下同)是否愁吃、是否愁穿,是否达到当年脱贫收入标准。
(二)排查“三保障”情况
1.排查“义务教育有保障”情况。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失学辍学,核查失学辍学原因;了解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2.排查“基本医疗有保障”情况。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是否落实签约医生;县域内住院是否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是否存在“零支付”。
3.排查“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有安全住房;享受哪类住房建设政策。排查易地扶贫搬迁人均住房建设面积、户均自筹资金是否超标,住房是否搬迁入住,搬迁后是否拆旧复垦复绿;有无稳定收入来源。
(三)排查“用水用电广电”情况
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有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是否能保障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需求;能否收看电视。
在“两不愁三保障”排查中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工作。同步排查因灾因病因残等导致的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根据实际情况和现有政策,给予相应的帮助和关怀。
五、方法步骤
(一)培训试点准备阶段(2019年6月6日—20日)
1.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对接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区级负责指导各乡镇街委编制实施方案,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全区大排查工作标准一致、步调一致、方法一致。
2.组织排查力量。各乡镇街委根据排查对象规模、分布情况和时限要求,统筹组织乡村各级干部和帮扶力量组成排查小组,每个排查小组由2名排查人员和1名向导(本村村组干部)组成,按照乡镇内村与村循环交叉方式(如:A村→B村→C村→A村)入户排查。帮扶责任人不直接参与所帮扶对象的排查。
3.开展动员培训。分层分级培训,其中:区级脱贫攻坚办负责培训区级部门和乡镇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驻村工作队队员、第一书记、入户排查人员;乡镇负责培训参与本乡镇排查的所有人员,重点讲解方法步骤、问卷填写、问卷录入。确保每名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都成为“明白人”。
4.加强业务指导。区级成立巡回督查指导组,全程对大排查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5.确定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乡镇指导,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负责,对辖区内所有非建档立卡户进行认真全面摸排(见附件8),重点关注因灾因病因残等导致的特殊困难群体,确定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名单,经乡镇审定后列入排查对象。
6.开展排查试点。全区选择一个乡镇进行试点,各乡镇要选择一个村进行试点(参照区级试点标准),为全面推进大排查工作打下基础。
(1)明确试点乡镇。磐石镇
(2)做好试点准备。试点乡镇结合实际制定试点方案,乡镇组织培训排查人员,使每一位排查人员熟练掌握排查工作标准和方法步骤。
(3)全面试点排查。试点乡镇统筹组织排查人员,对照《大排查工作手册》,对所有排查对象全覆盖入户排查、填写问卷、核实信息。
(4)进行总结分析。试点乡镇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分析问题,调整完善排查方案后在全区面上推开。同时,及时总结上报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实地排查阶段(6月21日—7月20日)
1.全面安排部署。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大排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各乡镇街委要按照时间进度服从排查质量的要求,对大排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安排,全面启动大排查工作。
2.开展入户排查。各乡镇统筹安排排查力量,合理搭配,每个排查小组应至少有1名较为熟悉业务的同志。在开展入户前各乡镇要分村梳理形成《建档立卡贫困户排查名单》、《易地扶贫搬迁户排查名单》和《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排查名单》,并提供给排查组。排查工作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排查问卷、排查方法、工作流程、技术规程等,采取一进、二看、三算、四核、五填、六评、七签的“七步排查法”入户排查。(一进:排查人员入户与户主及其他家庭成员进行交流,了解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子女读书情况、家庭成员健康情况、帮扶情况、享受哪些扶贫政策等。二看:看房屋院落、看用水用电、看粮仓衣柜、看厨房家电、看圈舍厕所、看畜禽菜园,直观感受生产生活状况。三算:算农户收入、支出、债务等情况。四核:对帮扶手册、平台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事项,要逐项记录。五填:根据访谈了解掌握的情况,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排查问卷》、《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工作调查问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还需填写《易地扶贫搬迁户排查问卷》。六评:综合评价“两不愁三保障”是否存在问题,帮扶效果和帮扶干部表现,梳理具体问题写入问卷。七签:按照要求现场签字。)
举家外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访谈,被访谈人委托亲属、邻居或村组干部签字完成问卷。
通过各种方式均联系不上的,由排查人员向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或帮扶责任人了解情况,填写《无法联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排查问卷》。各乡镇街委要建立台账,想方设法取得联系,力争在大排查期间完成问卷。大排查期间一直未能联系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各乡镇街委要采取措施确保在2019年10月前联系上,核实情况、落实帮扶、达到标准,由乡镇完成问卷并及时录入。
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排查。参照“七步排查法”,由排查人员入户了解情况,填写《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排查问卷》,被访者不签字。
3.建立会商机制。建立工作开展和问题沟通协调会商机制,各村(社区)每天排查结束后,于当晚20点前将当天工作开展的情况和收集问题进行集中商讨,同时将情况上报乡镇街委。乡镇街委每天由该乡镇街委党(工)委书记牵头对各村(社区)当晚上报的问题和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会商总结,能认定的问题就地认定,无法认定的问题收集汇总后,于次日上午11点前将问题和当天工作开展的情况一同上报区会商工作组会商认定(区会商工作组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脱贫攻坚领导任副组长,“两不愁三保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区级无法认定问题的报市级会商认定。
4.排查问卷确认。入户排查结束后,由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对排查问卷进行复核,无异议的由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帮扶责任人签字确认。
5.问题核实确认。对排查情况有异议的,由排查人员会同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一道再次入户核实,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排查人员形成最终问卷,经排查人员、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帮扶责任人和被访者共同签字确认。
(三)问卷录入和制定整改措施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1.排查问卷录入。完成问题核实确认后,乡镇审核排查任务是否完成、排查问卷是否完整,并适时组织排查人员将排查问卷错峰录入四川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
2.汇总排查情况。乡镇根据排查情况,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同时,乡镇将所有纸质排查问卷分村分类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3.制定整改措施。区乡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与帮扶责任人根据问题台账,分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时限。对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存在的困难,区乡要研究落实帮扶措施加以解决。各项整改措施由乡镇统一组织录入平台。
4.对照标准整改。区攻坚办根据乡镇上报的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乡镇责任。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全方位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对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问题,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要准确把握政策,对明显超出标准的,予以纠正;对没有明显超标的,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少“翻烧饼’’。
涉及帮扶手册、帮扶明白卡、平台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平台数据由乡镇统一组织校正,帮扶手册和帮扶明白卡由帮扶责任人完善。
5. 巡回督查指导。区脱贫攻坚办牵头组建四个“大排查”工作巡回督查指导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对各乡镇街委大排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每个乡镇抽取2个村(社区),每个村(社区)至少抽取15户。
6. 层层审核把关。乡镇根据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排查报告(含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下同),经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7月30日前报区委、区政府(区综合楼601室,联系人:张悦、王江龙,联系电话:2390180)。区攻坚办汇总乡镇排查情况形成区级排查报告,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7月31日前报市委、市政府,作为市级抽查依据。
(四)市级抽查阶段(8月1日—8月10日)
根据市级抽查工作安排部署(市级领导带队,对各县开展县际间循环交叉抽查,原则上每个县抽查20%的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其中:1个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指导乡镇街委做好市级抽查相关工作。
(五)省级核查阶段(8月10日—8月20日)
根据省级核查工作安排部署,做好省级核查相关工作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区负责、乡组织、村落实”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成立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区级相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实施。实行“区级领导包乡、帮扶部门和乡镇党政班子(副科级以上领导)包村、核查人员包户”三包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联系乡镇的区级领导要加强该乡镇大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没有联系乡镇任务的区级领导,要督促指导联系帮扶村开展好大排查工作。各乡镇街委、区级帮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大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责任,抓好组织实施;排查小组抓好排查质量工作落实。
(二)强化力量配备。区级帮扶部门要按照“帮扶力量驻村入户”工作要求,根据乡镇的工作需要,选派熟悉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参与排查工作,服从乡镇的统一安排。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帮扶力量的管理,让各级帮扶力量沉下心来投入大排查工作。同时,要结合入户大排查,进一步精准梳理群众诉求,加强扶贫惠民政策宣传,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三)强化经费保障。区级财政要按照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及时把全区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专项工作经费予以解决。各乡镇街委、区级各部门要统筹合理安排大排查所需的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电话费等必需费用和所需交通工具;参加大排查人员,按差旅费有关规定在派出单位报销。
(四)强化督促指导。区脱贫攻坚办加强对大排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区委目标绩效办要按照“暗访督查全程跟进”要求,把大排查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暗访督查重要内容,对在大排查工作中敷衍塞责、流于形式、工作不到位的,要点名道姓通报到位。区级行业部门要落实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成立区级政策咨询组,加强政策解释、业务指导。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基层减负年’’“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各项要求,解决“留迹不留心’’问题,既把问题排查清楚、坚决整改到位,又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翻来覆去’’,禁止层层加码。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作为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依据。区纪委监委要按照“问责追责从严从实”工作要求,对大排查中不实事求是、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依纪依规对相关人员先停职后处理,情节严重的全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