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公告
  •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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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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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1号)要求,我区对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公室及各部门)2018123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废止3件(附件1),拟修订4件(附件2),继续有效6件(附件3)。

    二、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公室及各部门)20181231日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未纳入本公告拟修订和继续有效目录的,一律不得执行。

    三、已纳入本公告拟修订目录的,责任部门应按相关要求完成修订工作,否则自行失效,一律不得执行。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公布的目录文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已按程序对本公告作出废止、修改、失效的决定,从其规定或决定。

     

    附件:1.通川区人民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通川区人民政府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通川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2019820

    附件1

     

    通川区人民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通区府办发〔20178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

    通区府办发〔201432

    关于印发《通川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3

    通区府办发〔201680

    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

     

    通川区人民政府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通告〔2015〕第15

    关于规范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的通告

    2

    通区府办发〔201521

    关于印发《通川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3

    通区府办发〔201549

    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

    通区脱贫办发〔201861

    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3

     

    通川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通告〔2018〕第15

    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告

    2

    通区府办发〔201886

    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

    3

    通区府发〔201812

    达州市通川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4

    通区府办发〔2016105

    达州市通川区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5

    通区府办发〔201780

    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6

    通区府办发〔201733

    达州市通川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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