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岳镇2019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实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岳镇
发布日期: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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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现将《东岳镇2019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通川区东岳镇人民政府

                          2019727  

 

达州市通川区东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727日印发

东岳镇2019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构建和谐通川,切实做好我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复审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国中医药医政发〔2018128号)有关要求和《通川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中医药强区为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战略部署,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发挥中医药五种资源优势,以医疗服务、健康服务和中药产业为主线,充分激发我区中医药健康服务潜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的绿色健康理念、辨证施治和综合施治的诊疗模式、运用自然的防治手段和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我区中药材资源优势转化为中医药产业优势,培育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中医药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为健康通川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开始,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为标准,使我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逐步形成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基本满足广大群众不同层次的中医药需求,推动全中医药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顺利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目标。

三、任务要求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目标任务分解表》,各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以区中医院为龙头,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区人民医院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开展中医及中西医结合门诊、急诊工作。东岳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配备规定数量的中药饮片及中成药。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步实现我镇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均能运用中医药技术为城乡我镇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东岳镇卫生院进一步健全全镇中医指导,制定我镇中医指导规划和中医药人员培训计划。开展人才培训工作,鼓励西医学中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认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培训,提高临床医生的中成药应用水平。通过多种形式为镇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中医药人才。

(三)加强中医药质量和服务能力建设

东岳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中医科室规章制度,门诊、住院病历、中医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积极开展特色中医工作,积极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中医科建设,要进一步发挥特色和优势,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东岳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

(五)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镇卫生院、社各村卫生室在健康教育中有5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有条件的应当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了确保复审工作如期完成,东岳镇人民政府成立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东岳镇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卫生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财政所所长、村卫生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生院,负责复审具体工作。

(二)高度重视。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中医药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工作时间、集中精力、加大投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责任。相关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符合实际工作的方案。镇卫生院要按照工作方案及检查评估细则,明确分工,层层建立责任制,各负其责,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对未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工作的科室及个人,实行年度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大力宣传。镇卫生室及各村卫生室要采取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建立中医药工作的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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