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中元节文明祭祀活动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凤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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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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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中元节文明祭祀活动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

    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是广大人民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2019年中元节将至,为了加强全镇范围内中元节期间群众文明祭扫活动的管理,营造我镇文明、和谐、平安、低碳的祭扫环境,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力推动中元节祭祀活动集中整治工作,为广大市民营造整洁有序、安宁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镇政府牵头、各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组织作用,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引导规劝、严格监督管理,达到既尊重民俗,又保护城市环境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郭傲同志为组长,副镇长潘信全同志为副组长的2019年中元节文明祭祀活动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党政办、镇民政办、镇派出所、镇财政所、镇环保办、镇卫生院、各村(居)委会等单位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环保办,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办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把做好中元节期间群众文明祭祀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 

    2、强化宣传报道。低碳祭扫、平安中元为主题,利用电子显示屏、短信、专栏以及全镇创新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干部驻点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燃放鞭炮、焚烧冥纸冥币等传统祭扫方式带来的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助长迷信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让人民群众认识文明祭扫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浓厚的理性祭扫氛围,引导群众用鲜花、黄丝带、心愿卡、网络等新型、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

    3、开展专项治理。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辖区内无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祭扫用品的作坊、摊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源头上管控好,处理好。对村(社区)级骨灰堂祭扫场所要重点进行安全巡检,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留下丝毫的安全隐患。

    四、集中整治时间

    (一)工作时段

    201986日至811日,为中元节祭祀活动集中整治宣传动员阶段,2019812日至820 日,为中元节文明祭祀活动集中整治突击阶段。

    (二)整治范围

    1、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

    2、肖公庙社区至徐家坝社区210沿线段、凤凰山横山公路及江湾城片区、青杠垭村高速公路桥至盘石镇交界点为重点整治路段,并列为禁烧区域。

    3、确需要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远离城区、进出道路口、加气站、居民住宅、和林地的空缺区域进行。不得损害农作物及地表植被,待焚烧的祭祀品灰烬火熄灭后自觉清扫残留物。

    五、工作要求

    1、树立安全意识,完善保障措施。各村(居)委会和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中元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疏导、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中元节文明祭扫安全有序。

    2、及时成立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各村(居)委会及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职责。

    3、落实岗位责任,树立服务意识。各村(居委会)要以方便群众、为民服务为目标,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保证服务内容和质量,开通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受理举报、投诉、求助、建议等事项。

        

     

                                                                  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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