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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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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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1月2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月21日201921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8-21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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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21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蒲家镇场镇污水支管网建设项目

    通区环审20199

    2019.1.21

    2

    蒲家镇场镇污水主管网建设项目

    通区环审201910

    2019.1.21

     


    通区环审批〔2019〕9号 关于蒲家镇场镇污水支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doc 通区环审批〔2019〕10号 关于蒲家镇场镇污水主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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