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达州市通川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2017年12月21 日至2018年12月20 日,对通川区2015年财政现代农业发展(水稻)项目盐井坝片区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盐井坝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盐井坝村委会)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通川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川区2015年财政现代农业发展(水稻)项目盐井坝片区经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局联文下发《关于2015年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县实施方案的批复》(达市财农〔2015〕118号)文件内容批准建设,该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盐井坝村委会作为该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及文件批示精神,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组织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田网建设、渠网建设工程、路网建设工程等。该工程设计单位为南充市美地农业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天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工,2016年4月完工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
(二)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变动情况
该工程财评控制价为579.9万元,其中财政投资463.7万元,自筹资金为116.2万元(通区财评〔2015〕176号),合同总价为449.789万元。
经区政府同意,将原设计1、2组实施的60*80规格的Q21#渠道调整为6组实施规格为80*80的渠道,原设计Q61#渠道现浇混凝土调整为浆砌砖墙,原设计1、2组实施的2米宽规格的L10#、L11#、L12#生产道路调整为4、5组实施的2米宽规格的生产便道,原设计5、6组实施的2米宽规格的L22#、L38#生产道路调整为2.5米宽,原设计1米宽规格的生产道路调整为1.5米、2米宽规格。新增生产道路L47#、沟渠35#、田型调整T58#,共计22.09万元(区P〔2016〕1211号)。
(三)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程序和执行情况
该工程于2015年9月28日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
二、审计核实结果
通川区2015年财政现代农业发展(水稻)项目盐井坝片区送审竣工结算资料反映的建安工程费用为4982436元,经审计核实为4649256元(含自筹,但不含被审计单位未报送的全自筹部分的工程造价:淤泥开挖及外运、田面二次找平、人工挖树兜、除杂、青苗补偿及占地补偿),审减造价333180元,审减率6.7%,主要系部分项目计量、计价不准确造成。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盐井坝村委会在建设过程中派出专人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但上述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核准确度不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需加以改进和完善。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造价333180元,责令调减工程造价333180元。
根据盐井坝村委会提供的工程施工合同、结算资料、现场签证资料、其它相关文件资料及审计组现场核实情况反映,通川区2015年财政现代农业发展(水稻)项目盐井坝片区送审工程造价4982436元,审计认定造价4649256元,审减工程造价333180元。盐井坝村委会在送审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333180元,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责令盐井坝村委会纠正,并按审计结果调整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达州市通川区审计局
2019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