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2019〕260号)和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局、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关于呈报《达州市通川区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报告(通区农业〔2019〕101号)文件精神,按照“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方式,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遴选不超过3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现将我区2019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已入选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基地库省级以上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优先选择;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三、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四、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五、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愿意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内容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并于2019年8月8日前将报名资料(一式三份)交到通川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联系电话:0818—2244130)。
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