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非洲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农医发(2017)28号)《四川省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川防应指办「2018)1号)《达州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案实施方案》(达防应指办「2018)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镇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非洲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洲猪瘟疫情的扑灭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国内做好疫情处置的有关工作。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和完善非洲猪瘟疫情应急体系、反应机制和处置制度,提高应对能力:发生非洲猜瘟疫情时,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宣传,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依靠群众,做到群防群控。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机构
镇政府成立非洲瘟防控应急指挥部,由政府主要领导王爰懿担任组长,党委组织委员胡书志任副组长,镇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名单附后)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镇非洲猪瘟防控和疫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
(二)应急小组成员所涉及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农牧站:负责组织制订非洲猪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对兽医专业人员进行非洲猪瘟防控、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置技术的培训;统一组织实施非洲猪瘟防控措施,并对辖区养猪场(户)进行排查、监管、产地检疫;根据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提出封锁建议;组织对扑灭疫情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
林业站:负责组织开展野猪的资源调查和观测,提出有关野猪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等信息:协助农牧站组织开展对野猪疫病的监测工作;发现野猪异常死亡的,及时按规定采样送检,发生野猪疫情时,及时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
财政所:负责根据防控需要,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订详细的非洲猪瘟疫情补助方案。
卫生院:负责疫区内人员防护以及高危人群的防护和医学观察、人间疫情监测工作
食安办: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生猪及生猪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封锁情况,依法依规关闭规定范围内的市场。负责流通环节生猪产品监管,严防病死猪肉及其产品流入市场、餐桌;加强猪肉类生产企业、冷链冻库、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等生产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冷库和冷冻肉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做好经营性冷库及省外调入的生猪产品排查,监督冷库业主做好生猪产品进出冷库台账;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用药品供给。同时要严格落实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责任,指导做好餐厨剩余物的管理,加强对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管工作,防止餐厨剩余物流向生猪养殖环节,切断疫情通过餐厨垃圾传播的链条。
派出所:对偷运、洗、恶意传播动物疫情等违法行为一旦查实依法严厉打击: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做好疫区安全保卫以及口岸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做好疫区封锁、生猪扑杀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必要时,组织人员参与疫情扑灭,协同交警负责道路管制。
道安办:要进一步强化对生猪及产品承运车辆监管,凭证运输,严格清洗消毒,坚决消除运输工具传播疫情的风险,要加强对邮件、快件的检查:负责优先运送控制扑灭疫情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协助农牧站做好临时性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站设置和疫区封锁工作。
环保办:负责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中无害化处置场地选址,做好处置场地周边环境监测,及时采取防治污染措施,配合镇农牧站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广播站:负责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疫情处置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宣传普及,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舆情动态和对网络宣传实时监控,有效应对舆情,科学引导舆论。
各村(社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和消毒工作,承担非洲猪瘟疫情应急指挥部和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