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
为不断改善我镇环境秩序,提高人居环境质量,镇党委、政府立足本镇实际,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狠抓城乡环境治理。不断明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有序的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19年“扫干净、摆整齐、不乱扔”活动内容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成立书记、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的班子,有条不紊地的开展各项工作;二是每月开展环境秩序检查,每个季度一次大考评。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定期召开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治理工作,组织有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素质
成立一支由分管领导带队,镇城治办、肖公庙社区、石龙溪社区、高家坝社区和徐家坝社区主任、卫生专管员和三名联防队员参加的联合整治队,每周对辖区210沿线城乡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依法对出摊占道、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切实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村(社区)开展“红袖标在行动”活动,由各村(社区)组织人员在本辖区的公路主干道、铁路、河道沿线、等重点地段进行巡查,对于发现白色垃圾、牛皮癣等问题就及时处理,对于不能当场处理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通过“红袖标在行动”活动,使各村各社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环境面貌得到全面提升。
三、广泛宣传,提升全民文明卫生意识
强调“扫干净、摆整齐、不乱扔”活动的重要性和开展此项工作给群众带来的好处;积极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另外采取派发传单、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形式,在主要路段悬挂大型宣传标语,固定宣传牌,发放卫生知识宣传单等方式,将环境卫生意识贯彻到老百姓心中,在全镇营造浓厚的环境整治氛围。
四、突出重点工作,加强工作整治力度
(一)加大巡查力度,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城治办加大每天两次的巡查,各村(社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在新的卫生区域调整后,增加保洁员人数,增加保洁频率,减少垃圾滞留时间,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强化清扫管理力度。
(二)对门市住户履行了“门前双三包”合同,保证门市前干净整洁,不得向店(门)外地面抛撒垃圾或排污水现象,不得在门市外摆设垃圾器具、晾晒衣服、搭桌设座、棋牌娱乐、烹煮食物、喝茶用餐等行为,无将排油烟口、排污水口、口面向道路的情况。
(三)“扫干净、摆整齐、不乱扔”治理。对垃圾乱丢、摊点乱摆、不走人行道等进行劝导,同时也加强对实施工地的管理,由镇城治办联合各村(社区)环境专管员加强巡查、督办。广告乱帖的现象要在村道及社区一些醒目的墙面制作便民栏,广告、房屋出租等就可以贴在便民栏,这样即方便了群众,也使广告乱贴的现象得到了遏制。车辆的规范,在场镇规范临时停车场。同时在公路一些地方制定了交通标志、标线规范交通秩序。
五、整治内容及要求
(一)场镇整治要求
1、街路巷、居民区、农贸市场、公路、公厕、河道、堰塘,无垃圾和杂物,干净整洁;
2、规范场镇户外广告、牌匾、灯的管理,清理广告乱贴乱画;
3、严格落实“门前双三包”责任制;商家不摆骑门滩,不占道经营;
3、清理街路巷摊点乱设乱摆,做到规范有序。(规范游摊临时经营区域,严格经营时间);
4、清理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占道停车。
(二)农村整治要求
1、公路沿线可视范围无白色垃圾;
2、村道路面整洁,道路两旁水沟畅通,定期铲除路肩杂草,护坡干净,无积存垃圾;
3、沟渠、塘库和河道无漂浮物、无空中垃圾、无污水排放;
4、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定期清运到指定垃圾房集中清运;
5、田间、地里无白色垃圾,无破旧“稻草人”;
6、全垮房、半垮房及危房无民房(无人居住)拆除及时,处置得当;
7、无破败和内容低俗的广告标语。
8、房前屋后堆码整齐,农耕器具摆放有序;
9、阴、阳沟排水畅通无积水,粪池(坑)无外溢;
10、家禽饲养要分区,地坝无家禽粪便,不人畜共处;
11、室内室外勤打扫、勤通风无异味;
12、衣物不随意晾晒,衣着干净整洁,讲究个人卫生;
13、严禁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做到村村组组无冒烟。
(三)、居民参与环境治理
1、搞好家庭院落卫生,清除卫生死角;
2、做“爱清洁、讲卫生、守公德”的卫生文明居民,不乱倒乱丢垃圾、不乱贴乱写、不乱泼乱排污水、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
3、各村(社区)每月10日参与“北外镇环境整治日活动”,组织全民开展卫生大清扫活动。
六、定期考评,严格奖惩。
在开展“扫干净、摆整齐、不乱扔”活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每一季度一大考、每月一小考,对每季度名次排在末位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向镇党委、政府书面说明情况并限期整改,有效的提高村(社区)的积极性。对排名前三的村(社区)和表现突出的卫生专管员和保洁员年底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考评结果纳入年终综合绩效考评。
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