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新溪学校2017年决算补充公开
  • 来源:区教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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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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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新溪学校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补充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达州市通川区新溪学校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根据教育方针及区政府、区教科局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从事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下辖3个村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教育学生成长为品德优秀、思想端正的学生,让学生获得基本的基础知识,尽可能培养其自学能力;实施对全校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一、2017年圆满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得到家长的认可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第二、参加区举行的各项活动,培训教师的技能,提高教学水平,取得了极大的进步。

    第三、在脱贫攻坚方面,全体教职工深入到农村,实行帮扶到户,帮他们想办法、出点子,着力抓好扶贫产业发展、民生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工作,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新溪学校预算单位1个,事业编制26人,在职教职工26人,退休教师18人,遗7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新溪学校本年收入合计439.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3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新溪学校本年支出合计41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63万元,占89.17%;项目支出45万元,占10.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9.3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26万元,增长9.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59万元,增长3.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361.19万元,占86.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0万元,占8.42%;医疗卫生支出9.00万元,占2.17%;住房保障支出10.44万元,占2.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285.19万元,完成预算95.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转38.84万元。

    3.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5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 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 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49.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半年住房公积金未及时缴,结转10.56万元2018年补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45.00万元,主要包括校舍维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新溪学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或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新溪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新溪学校共有固定资产房屋建筑2199485.00元,面积5174平方米,没有增减;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说明

          2017年度无重点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新溪学校2017年决算公开补充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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