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莲花湖管委会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全区“大棚房”和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将通川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进行优化调整,成立通川区“大棚房”和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 杰 区委副书记、区长
第一副组长:朱 挺 区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吴昌涛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冯巨兵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材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 彬 区委目标绩效办公室主任
夏 川 区委政研室主任
王路长 区发改局局长
江 林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晋铭 区民政局局长
黄本松 区财政局局长
郝国钞 区人社局局长
陈 鹏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邓礼川 通川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江山 区住建局局长
张劲松 区水务局局长
刘登钊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岳玉飞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覃文银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 通 区扶贫开发局局长
刘人中 区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由陈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在清理整治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原《关于成立通川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通区府办函〔2018〕70号)文件作废。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办公室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