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巩固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通知》(川财监督〔2019〕7 号)、《通川区巩固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巩固提升治理成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化“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罗江镇巩固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朝阳 镇长
副组长:何朝强 党委副书记
何孟林 纪委书记
成 员:邓大印 办公室主任
周明辉 财政所长
陈 军 林业站站长
胡 聪 民政办主任
王洪鹏 农牧站站长
罗广兵 计生办主任
易礼宣 扶贫办主任
陈思江 建管所所长
各包片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二、工作目标
深化拓展 2018 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固提升治理成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治理范围: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底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补助等共25项资金(见附件1)“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发放管理情况;中央、省及市级未要求,但市级和各县(市、区)(含经开区,下同)明确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也应纳入治理范围,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清理“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情况,核实每户有几张卡,如何保管使用,是否存在他人代为保管等问题。
2、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惠民惠农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
3、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4、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认真组织自查。各村(社区)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财政、农业、民政、卫生计生、扶贫移民等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工作责任,细化分工、落实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乡镇(街道)应当逐户摸清“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财政部门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及时清退、追缴资金,并按要求认真填报表格,挖掘典型案例。
(二)按时报送自查资料。各村(社区)应当于8月10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基本情况表(附件1)、问题统计表(附件2)及典型案例报财政所。财政所汇总全镇的工作情况,并于8月10日前将汇总报告等报镇党委。
(三)加强自查督导。将派出督导组,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自查自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治理到位,问题全面反映。
(二)依法严肃处理。将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对严重违法乱纪的,及时移送纪委监委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加强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汇总、分析与研究,及时通报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三)注重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能职责,协同开展工作,构建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良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专项治理扎实有序开展,共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专项治理反映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固化有效措施,坚决推动制度执行,防止利用“一卡通”侵占惠民惠农资金等问题再次发生。建立检查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兑现落实。
所有表格于2018年8月10日上报到镇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