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组(居)委会、乡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各村组(社区)财务管理工作,堵塞漏洞,严肃财经纪律,促进村组(社区)经济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财经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安云实际,特制定《安云乡村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请严格执行,抓好工作落实。
达州市通川区安云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0日
安云乡村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一、“四权”不变和“五统一”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村组民委员会组织法》、《会计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遵循村组民自治、村组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农村组集体资产和资源属全体村组民所有,其权益受法律保护。实行村组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必须确保村组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四权”不变,不得改变村组财务会计的主体地位,不得越权审批村组资金,不得限制村组的正常经费开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平调、挪用或拆借村组资金,切实维护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五统一”:即由代理中心实行统一审批凭证、统一记账、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帐务公开、统一建档管理。
二、代理记账
村组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代理中心)按照《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为每个会计核算单位设立账簿、账表等,并根据业务往来填制记账凭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各村组集体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农户往来备查簿、固定资产登记簿等。
三、代理村组集体资金
村组集体资金属于全体村组民所有,必须全部纳入村组级财务核算,统一管理,不得设置账外账。代理中心要加强村组集体资金的收支管理,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村组级转移支付资金只能用于村组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村组级办公经费。“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村组内兴办集体生产生活和公益事业;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只能用于村组内当年的日常管理维护支出。
四、代理会计档案
村组会核中心要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好村组级会计档案,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不得散失、毁损。要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室,购置必要的会计档案柜,制定完善档案制度,做到职责明确、专人负责。
五、提供会计信息
村组代理中心要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提供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以保证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
六、规范代理程序
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经济业务要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经办人在原始凭证上注明用途并签字,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社区)支部书记(如是村级产业基金必须经村第一书记)签字审批同意并盖章,由村报账员到代理中心报账;村级项目资金的申报必须完善好村级项目资金使用申报表,方可办理;村级日常经费开支必须完善村级资金用款申请表,方可办理。代理中心会计应按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后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七、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1、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村组民主理财小组,规范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2、严格代理会计监督。村组代理中心及会计人员要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对村组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3、实行财务公开。乡会核中心要以各村组为单位,按财务公开制度要求,每月/季度10-20日前做账,每月/季度20日按时在各村组财务公告栏公布本月收支情况。
4、加强审计监督。结合农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村组级财务收支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对村组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
八、建立健全村组(社区)财务反馈意见长效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村组(社区)财务管理,每季度定期召开各村组(社区)财务工作例会,通报各(社区)在财务管理和账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剖析研究,并加强对各村组(社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杜绝各村组(社区)以后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