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来源:罗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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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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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防

    范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事件发生,镇安委会、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2年的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特制定印发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通过政府持续精准、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推动罗江生态宜居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辖区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要坚持有效防范生产经营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事件,坚决杜绝死亡及以上事故发生,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等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安全可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环节的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整治。着力提升镇村(社区)干部、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安全监管效能、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以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为抓手,通过专项整治等系列工作,促进辖区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水平上等升级。

    三、专项整治范围

    辖区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企业和油气管道企业。重点整治以下企业:

    (一)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以及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为橙色(C级)和红色(D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以精细化工为重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非安全生产许可类化工、医药生产企业;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企业;

    (四)涉及油气输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的油气管道企业。

    四、时间安排

    全镇用2年的时间(20194月至20212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重点整治攻坚阶段(20194月至20199月)。通过摸清相关企业底数、全面开展安全条件现状评估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准入、加强过程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措施,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死亡人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底线。

    (二)第二阶段:全面深化整治阶段(201910月至202012月)。全面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能力,推进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11月至20212月)。镇政府、辖区单位(部门)、村(社区)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成果并开展“回头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重点任务

    (一)强化在役企业安全管理

    1、全面摸清底数。要全面摸清化工医药行业生产、储存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企业情况,掌握储存企业储存介质、运输企业承运资等情况。(分管领导:黄远翼;责任单位:安办、交管办、卫生院、派出所、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195月底前完成)。

    2、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状评估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工作。所有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企业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状评估,重点评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符合性,全面开展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绘制安全风险分布图,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落实管控责任。进一步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辖区和单位分级监管。进一步对无正规设计的“两重点一重大“在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形成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状评估报告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报告报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辖区乡镇办委。(分管领导:黄远翼;责任部门:镇安办、交管办、工商质检所、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区应急管理局、经信局、商务局、交运局等部门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工作;时间要求:2019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3、全面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持续具备安全许可条件。取得安全相关许可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应持续具安全许可颁证条件。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是否达到标准并良好运行;对没有达到标准要求的,要限期整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停产整改。(分管领导:黄远翼;责任部门:镇安办、交管办、工商质检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19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4、加强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对列入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完善风险管控措施。2020年起,未开展评估的生产装置一律不得投用。从严控制高危岗位作业人员数量。(分管领导:黄远翼;责任部门:镇安办、工商质检所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区应急管理局、经信局部门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工作;时间要求:2019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5、持续加强过程管理。按照《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等要求,持续加强企业生产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建立企业物料全流程管理制度,实现物料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加强企业“三废”处理的安全管理,保证危险品运输、装卸、清洗等环节运行安全。(分管领导:黄远翼;责任部门:镇安办、交管办、派出所、环保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19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6、按期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对照检查,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化提升与总结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综合治理工作。(分管领导:黄远翼;责任部门:镇安办、交管办、规建办、环保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19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7、强化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全面摸清成品油等油气输送管道分布和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责任,实施重点精准监管,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分管领导:黄远翼;责任部门:镇安办、交管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19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8、持续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企业要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要求。严格按照隐患治理期限、资金、责任、措施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分管领导:黄远翼;责任部门:企业主体、镇安办、交管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19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9、开展既往整治工作“回头看”。对近年来开展的“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氯碱、合成氨、电石、溶解乙炔和液化开然气行业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等工作效果组织开展“回头看”,查看既往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工作有无遗漏、着力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分管领导:黄远翼;责任部门:镇安办、交管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19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10、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各相关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民用工业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并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化学品基本情况和应急预案等区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分管领导:黄远翼;责任部门:企业主体、镇安办、交管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19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二)加大执法力度,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1、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开展联会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整顿违法违章行为,持续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分管领导:黄远翼;责任部门:镇安办、交管办、派出所、工商质检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19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12、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2017年以来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任追究不到位、整改防范措施未落实的,要从严从重倒查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分管领导:何孟林、黄远翼;责任部门: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19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三)提升监管效能,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

    13、进一步细化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涉及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的部门职责,进一步落实村(社区)、镇级单位(部门)的属地和行业对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

    14、不断加强监管力量建设。切实解决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保障不力等问题。采取集中培训、安全专家指导服务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与水平。(分管领导:黄远翼;责任部门: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19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15、持续改进监管方式方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精准执法、既要加大处罚特别是事前处罚力度,又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施

    为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镇政府成立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村(社区)、镇级单位(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细化治理任务、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共同实施推进。

    (二)坚持工作标准,强化督导问责

    村(社区)、辖区单位(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工作标准,按照工作要求有序推进。镇纪委、党政办强化督导考核,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进一步转变作风,落实监督和执法检查责任,以“严、细、实”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对存在因整治走过场,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等履职不尽责、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专项整治期间,企业凡存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不按规定履行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类手续、违法违规建设等情形的,一律先停产或停止建设,再依法处理。

       (三)广泛宣传发动,总结典型经验

       各村(社区)、镇级单位(部门)、企业要充分利用微信、短信、院坝会、宣传标语、村级公示栏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做好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行动,掀起专项整治风暴,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要及时总结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各村(社区)、镇级单位(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日前书面向镇安办汇报上季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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