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委、区级相关部门、达州农商银行通川支行:
按照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委、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通区脱贫办发〔2019〕10号)、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达银发〔2019〕81号)、达州市扶贫开发局等四部门转发《四川省扶贫开发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切实防范风险的通知>的通知》(达市扶贫发〔2019〕1号)等文件要求,部分乡镇街委及区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细化举措,扎实开展了相关工作。但仍有部分乡镇和部门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结合全区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贷款使用不规范。一是部分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信贷后没有发展产业而是用于日常开销、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二是贫困户将扶贫小额信贷入股农民合作社的,贫困户没亲自参与,没有形成利益联结机制。
(二)资金归还不及时。一是少数贫困户心存侥幸,认为是国家拿钱给他们发展生产,政府又全额贴息,还款主观意愿不强。二是开展“三回头”工作导致部分清退户清退前发放了贷款。目前部分清退户贷款已到期,部分清退户认为当初被识别为贫困户,后来又被清退,思想上想不通、有情绪,表示政府不贴息就不还款。另外,两户清退户已改嫁,不愿还本金和利息。三是借款人已经死亡的扶贫小额贷款22笔,各种原因导致绝大多数贷款不能办理转贷,其直系亲属还款意愿不强,催收难度很大。
(三)政策宣传不到位。一是个别村组干部担心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贷款到期不能偿还而自己担责,在推荐贫困户贷款上不愿签字。二是部分村社干部在发动贫困户贷款时,宣传不当造成借款人还款意愿不高。三是应该进入代偿流程的逾期贷款,有村社干部提出贷款用途不实,不愿意配合走代偿流程。
(四)账户关联不科学。因为贫困户在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时必须关联1个还款账户,绝大多数贫困户都是关联的其“一卡通”账户,扶贫小额信贷到期未还,系统自动从其关联的“一卡通”账户上扣除资金,导致扶贫小额信贷逾期贫困户的易地搬迁到户资金、低保、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及公益性岗位补贴等被扣掉,影响了这部分贫困户的正常生活。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一是各级帮扶部门、乡镇街委、达州农商行通川支行要广泛宣传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引导贫困户贷款后积极发展产业,稳定增收。同时明确告知他们因拖欠贷款本金和利息形成不良贷款,不但会在人民银行的征信中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而且还会给家人及子女的上学、就业带来影响,努力营造有贷有还、再贷不难的金融诚信良好氛围。二是村、乡(镇)干部及经办银行及时告知已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尽量到银行更改还款关联账户,避免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后,系统自动将其关联账户上的易地搬迁到户资金、低保、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及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扣收为逾期的扶贫小额信贷本息,影响其正常生活。
(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一是贷款未使用的,在1个月内若还没有合适的产业,由乡镇街委扶贫办、承办银行负责,限期回收归还银行,待找到适合的产业项目后再贷款。二是对投入政府平台公司的贷款,立即整改,限期收回归还贫困户,若贫困户无合适的产业项目,及时归还银行。三是对入股专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企业的,要本着贫困户自愿和参与的原则,完善相关手续,并由村、乡(镇)、承办银行全程掌控,到期及时催收归还。
(三)妥善处置遗留问题。一是对因动态调整清退户不得新发放扶贫小额信贷;二是对在动态调整清退前已经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农户,不再享受贴息和分险等优惠政策。三是对能够及时收回且对被清退农户生产经营活动不会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应当立即收回;对能够转为农户一般普通信贷等其他贷款的,可转为其他贷款继续给予支持。四是对符合分险条件的贷款及时予以分险。
(四)切实强化贷款催收。一是各乡镇街委要迅速成立扶贫小额信贷催收工作组,以各乡镇街委扶贫分管领导亲自任组长,乡镇农村信用社信贷员、村(社区)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法律顾问等为组员,对“三回头”动态调整清退户、逾期户、借款人死亡户、嫁出、户口变动等动态调整的扶贫小额信贷进行挨家挨户催收,摸排情况,建立台账梳理问题,逐一销号;同时要做好群众工作,积极配合经办银行做好贷款本息的清收工作,区政府金融办牵头,以区目标绩效办、区扶贫开发局、区财政局、达州农商行通川支行将成立联合专项督导组,对各乡镇街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二是按照《达州市通川区扶贫小额信贷操作指南(试行)》要求,乡镇村社风控小组应及时采取公示、广播、到户等方式,催促逾期贷款户偿还贷款本(息);三是对贷款人死亡的,各乡镇街委、村组配合经办银行,依法清收贷款本金,对符合分险条件的贷款及时予以分险;四是对经营管理不善,已出现风险的企业,列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依法采取措施进行处置。五是针对有还款能力且经查实恶意拖欠贷款的,除依法进行清收外,将其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并定期进行公告,实施联合惩戒。
各乡镇街委、区级相关部门及经办银行要高度重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的规范贷管理和催收工作,对标补短,举一反三,增添工作措施,安排专人抓好落实,务必于2019年6月15日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达州市通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