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办公室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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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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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莲花湖管委会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达州市通川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办公室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3

    达州市通川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区危房改造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聚焦“住房安全有保障”,切实改善农村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提高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紧紧依靠群众,通过农户自筹、政府补助、政策扶持、社会捐赠等措施,努力改善全区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实施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户、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特困户等“四类对象”危房户

    三、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按照不超过20000/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在补助标准以内的,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补助;高于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资金由农户自筹解决。

    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危房、其他三类对象CD级危房:按照不超过13000/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在补助标准以内的,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补助;高于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资金由农户自筹解决。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不得与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重复享受。

    四、改造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尊重农户意愿,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统一实施或群众自改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升功能、集约节约。在保障房屋安全基础上,着力提升住房基本居住功能。在满足安全的情况下,坚持原址维修重建。注重节约,凡可修缮加固的不搞大拆大建。

    (三)公开公正、规范实施。按照一户一册的要求建立危房改造台账,严格执行村、镇(乡)、区“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做到扶持政策、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四公开”。

    五、工作步骤

    (一)核实摸底。3月底前,各乡镇完成农村危房入户核实摸底工作,确定改造对象,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组织对申报的危房进行鉴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改造公示。4月底前,各乡镇完成公示工作,并上报危改对象基本信息花名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住建局)

    (三)危改实施。7月底前,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验收总结。815日前,各乡镇自行组织自查和初步验收,并在完成危改对象户“一户一档”资料后向区住建局提交验收申请和工作总结;8月底前,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区扶贫开发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区农房联席会成员单位抽查验收;9月底前,由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区住建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审查后拨付资金。

    (五)挂标识牌。农村危房改造经验收合格后,在住房显著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户”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下方标注“2019年度”。

    六、开展危房改造“回头看”及整改完善工作

    (一)督查时间。20194—201910月。

    (二)督查对象。通川区19个乡镇曾实施危房改造的对象户。

    (三)督查内容。督查2019年以前年度危房改造对象户农户身份信息、档案资料、系统录入、实施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履行程序(含项目实施前中后图片)、危房改造户是否认可实施项目并感到满意等情况。

    (四)督查方式。一是通过进村入户、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量不少于总量的5%,且不低于5户。督查问题整改时限不超过一个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住建局等区农房联席会成员单位)二是开展一对一面对面手把手的一户一档资料和系统录入问题整改工作,现场逐户完善系统录入和一户一档资料,全面查漏补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住建局)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职责,做好政策衔接。各乡镇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加强宣传引导和群众工作力度。区扶贫开发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和《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C级危房加固维修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监督检查,在质量和安全上加强监管,区住建局加强业务指导。

    (三)强化督查,全面完成任务区住建局要会同区扶贫开发局、区民政局等区农房联席会成员单位,加强动态抽查、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影响危房改造工作推进的,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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