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来源: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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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表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   制表时间:2026年3月16日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1

达州德仁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1、安排卫生技术人员超过执业范围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未经医师亲自诊查出具诊断、治疗等证明文件。

《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四川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规则》第十二条第二款

 

分别裁量、合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5000元(大写:伍万伍仟圆整)

2026年3月12日

达州市通川区
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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