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来源: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作者: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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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表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      制表时间:2026年3月16日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工作单位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1

    覃毅

    达州德仁中医医院

    未经亲自诊查签署诊断、治疗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四川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规则》第十二条第二款

    警告并处罚款人

    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026年3月12日

    达州市通川区

    卫生健康局

    2

    李富强

    达州德仁中医医院

    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四川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规则》第十二条第二款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026年3月12日

    达州市通川区

    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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