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 来源:区水务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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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划定了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通川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为9704.25公顷,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草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93%。禁垦范围涉及通川区安云乡、碑庙镇、北山镇、朝阳街道、东城街道、东岳镇、凤北街道、凤西街道、复兴镇、江陵镇、金石镇、罗江镇、磐石镇、蒲家镇、青宁镇、双龙镇、西城街道、梓桐镇等18个乡镇(面积详见附件)。

    二、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保持措施,

    四、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等措施。

    五、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在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通川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2.通川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


    附件1

    附件2

    通川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乡镇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

    国土面积(km)

    备注

    安云乡

    1569.02

    66.06

    涉及自然保护地54.91hm


    碑庙镇

    456.7

    59.58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81.15hm、涉及自然保护区186.27hm


    北山镇

    198.2

    57.60

    /


    朝阳街道

    50.93

    16.34

    /


    东城街道

    1.36

    3.10

    /


    东岳镇

    624.91

    34.75

    /


    凤北街道

    361

    42.30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34.35hm、涉及自然保护地35.07hm


    凤西街道

    24.36

    21.30

    /


    复兴镇

    701.42

    40.57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58.82hm、涉及自然保护地268.21hm


    江陵镇

    163.57

    70.15

    /


    金石镇

    444.06

    59.48

    /


    罗江镇

    510.12

    70.66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67.31hm、涉及自然保护地82.81hm


    磐石镇

    756.84

    74.13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0.06hm、涉及自然保护地12.3hm


    蒲家镇

    638.37

    61.07

    /


    青宁镇

    289.76

    37.25

    /


    双龙镇

    2613.97

    133.87

    /


    西城街道

    105.08

    8.02

    /


    梓桐镇

    194.58

    31.98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2.64hm、涉及自然保护地39.33hm


    总计

    9704.25

    888.21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464.33hm、涉及自然保护地678.9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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