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局 《 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 (第四期)》
  • 来源:通川区医疗保障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5-12-19
  • 点击数:人次
  • ​1.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外连锁店

    根据省医保局医疗保障基金集中攻坚专项检查工作安排部署,德阳市专项检查组对我区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外连锁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将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品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违规行为。按照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区医保局对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外连锁店作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同时处以违规费用1倍的罚款;2.立即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2.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裕溪街诊所

    根据省医保局医疗保障基金集中攻坚专项检查工作安排部署,德阳市专项检查组对我区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裕溪街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超限制用药违规行为。按照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区医保局对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裕溪街诊所作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同时处以违规费用1倍的罚款;2.立即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3.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青华园连锁店

    根据省医保局医疗保障基金集中攻坚专项检查工作安排部署,德阳市专项检查组对我区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青华园连锁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将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品纳入门诊统筹支付、无处方超量销售药品等违规行为。按照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区医保局对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青华园连锁店按行政处罚作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同时处以违规费用1倍的罚款;2.立即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4.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金兰店

    根据省医保局医疗保障基金集中攻坚专项检查工作安排部署,德阳市专项检查组对我区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金兰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将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品纳入门诊统筹支付等违规行为。按照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区医保局对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金兰店作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同时处以违规费用1倍的罚款;2.立即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5.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国际新城店

    根据省医保局医疗保障基金集中攻坚专项检查工作安排部署,德阳市专项检查组对我区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国际新城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超限制用药、结算与处方不符等违规行为。按照国务院《医疗保 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区医保局对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国际新城店作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同时处以违规费用1倍的罚款;2.立即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6.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老车坝连锁店

    根据省医保局医疗保障基金集中攻坚专项检查工作安排部署,德阳市专项检查组对我区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老车坝连锁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超限制用药、违规行为。按照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区医保局对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老车坝连锁店作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同时处以违规费用1倍的罚款;2.立即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7.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同心连锁店   

    根据省医保局医疗保障基金集中攻坚专项检查工作安排部署,德阳市专项检查组对我区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同心连锁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超限制用药违规行为。按照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区医保局对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同心连锁店作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同时处以违规费用1倍的罚款;2.立即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