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五条措施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5〕72号)要求,建立健全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推进我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区应急管理局起草了《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五条措施》(代拟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12月15日前,以函告或电告等形式向通川区应急管理局反馈。
联系人:覃克超,联系电话:2389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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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五条措施》
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五条措施
(草案)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五条措施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5〕72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现结合通川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健全应急组织架构
各乡镇(街委)在规定限额内优化设置应急管理机构,牵头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及队伍建设工作。各乡镇(街委)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整合设置乡镇(街委)应急管理办公室,至少配备3名专职和2名兼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
村(社区)在乡镇(街委)指导下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的预警发布和叫应、宣传劝导、转移避险、风险排查、报告等工作。
二、完善应急队伍体系
建强通川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发挥全灾种应急救援功能。
组建通川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大队下设五个中队(复兴片区中队、罗江片区中队、碑庙片区中队、江陵片区中队、城区中队),由区级党委、政府领导,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调度,承担辖区内全灾种应急救援工作。
各乡镇(街委)统筹机关干部、民兵及公安派出所、医务、 电力通信保障、公益性岗位、企业等工作人员,组建一支不少于 20人的乡镇(街委)应急队伍,配备常规救援装备和必要通信 保障设备,开展辖区内灾害事故先期处置工作。
各村(社区)统筹网格员、灾害监测员、护林员、民兵等力量,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分队。应急分队优先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开展辖区内灾害事故初期处置,向乡镇(街委)报告突发事件基本信息。
鼓励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区应急管理局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应急队伍体系统筹建设,依法依规做好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工作,前置救援装备,开展培训演练、技能竞赛和分类分级测评等工作。建立社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调用补偿和奖励机制,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指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优化救援协调机制
完善通川区应急指挥机制,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通川区统筹建立辖区内、毗邻区域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不断推动救援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专业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按照驻地就近、结对支援原则下沉到乡镇(街委),第一时间按照乡镇(街委)救援需求响应,并同时向应急管理、消防调度指挥部门报告情况。通川区向片区中心乡镇(街委)前置补充救援装备和物资,在高风险区域(时段)向重点部位前置应急救援力量,提高响应速度。
依法强化乡镇(街委)应急救援优先处置和救援队伍统筹协调权力,调配本区域各类资源和力量,深入推进联动协作、装备共享、队伍驰援等工作,实现救早救小救初期。
四、提升应急队伍能力
通川区根据实际建立常态化训练机制,提供或协调共享训练场地,优化力量编成,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规范值班信息报送流程,强化应急备战备勤,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组织辖区内乡镇(街委)常态化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装备使用熟练程度,提升队伍综合救援能力,每年至少组织辖区内乡镇(街委)应急队伍开展1次全覆盖轮训。
乡镇(街委)和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先期处置、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重点内容的综合演练,高风险地区要加强防汛、地质灾害避险、火灾逃生等专项演练,增强“处早处小处了”的实战能力。
五、加强应急工作保障
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乡镇(街委)每年由通川区财政保障工作经费5万元,专项用于应急队伍建设和训练保障工作。各村(社区)每年由区财政保障工作经费5000元,专项用于应急分队建设和训练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