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2月10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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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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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氢能动力系统改建项目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经济开发区

    聚智(达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在现有租赁厂房利用原预留区域对双极板组装线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双极板点胶与固化”工艺,年产氢能源混合动力系统20万套及氢能源两轮车3万辆的生产能力。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排至魏兴场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施工期扬尘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属低矮排放源

    ,施工时间短,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3.噪声:施工期优化施工布局,选用低噪设备,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废:施工期废包装材料外售至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排入市政管网输送至魏兴场镇污水处理厂二期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营运期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营运期采取厂房隔音、声源降噪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营运期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警示标志并采取“六防”措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  

    环境风险:建立和落实各项风险预警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计划,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项目经通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511-511702-07-02-331218JXQB-0826),取得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0MADP3TMN7F)。取得四川达州通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证明。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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