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主体 | 检查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是否涉企 | 备注 |
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 | 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检查 | 1.《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2.《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 否 | ||
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的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 2.《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3.《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 否 | ||
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的监督检查 |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2.《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六条、第三十条 | 否 | ||
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监督检查 |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2.《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三十条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