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通川区珠市街建设大厦三楼通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 -253193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 产单 元号 | 不动产面积 (m2) | 用途 | 备注 |
1 | 于延忠 | 宅基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 通川区罗江镇庙坪村7组 | 审批用地面积 :150.0 审批建筑面积 :200.0 | 住宅 | ||
2 | 周开忠 | 宅基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 通川区罗江镇庙坪村7组 | 审批用地面积 :150.0 审批建筑面积 :200.0 | 住宅 |
公告单位: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
公告时间: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