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对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新村分公司(新村水厂)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来源: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作者: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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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制表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田剑锋   制表时间:202595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1

    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新村分公司新村水厂

    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新村分公司(新村水厂)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案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

    1、罚款500元

    202594

    达州市通川区
    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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