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表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 制表时间:2025年7月22日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1 | 达州市通川区伍福琴诊所 | 使用未取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于2025年5月19日为患者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2000元 | 2025.7.22 | 达州市通川区 |
制表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 制表时间:2025年7月22日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1 | 达州市通川区伍福琴诊所 | 使用未取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于2025年5月19日为患者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2000元 | 2025.7.22 | 达州市通川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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