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检查主体 | 设定依据 | 备注 | |
1 | 达州市通川区应急管理局 |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 二条、第六十五条 2.《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四条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 九条、第十条第一款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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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达州市通川区应急管理局 | 对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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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达州市通川区应急管理局 | 对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和监测台网运行情况的检查 | 1.《四川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 境保护规定》第三条 2.《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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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达州市通川区应急管理局 | 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 四条第五款、第七十五条 2.《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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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达州市通川区应急管理局 |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执 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七十六条 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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