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区内所有油菜、花生实际种植户,包括种植油菜的农户、种植大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
二、补贴内容
物资补助:根据种植户承担耕地轮作种植油菜、花生的面积,按12.5公斤/亩标准补助配方肥。
三、申报程序
1.种植需求申报。村(社区)组织种植需求调查,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轮作种植油菜及花生需求,形成《轮作种植油菜及花生到户统计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乡镇、村(社区)依据种植户种植需求将肥料物资分发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分发到实际种植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