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川财农〔2025〕34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5〕27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区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减少农业灾害损失,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开展水稻一二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3.51万亩次,其中高效低毒农药化学防治2.65万亩次、生物农药生物防治0.86万亩次。
二、资金概算
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52万元。资金包括统防统治所需的2.65万亩次高效低毒农药、0.86万亩次生物农药费用和2次3.51万亩次无人机作业服务费用。
三、补助环节及标准
主要对开展水稻一二类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所需的生物农药、高效低毒农药及无人机统防统治作业进行补助,补助标准14.8元/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