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相关政策的公示公告
  • 来源:通川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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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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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补齐或改善生产设施条件短板,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2025年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5293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精神,现将相关政策的公示公告如下。

    一、补助资金、绩效任务下达情况

    2025年上级下达补助资金92万元,其中农民合作资金50万元,家庭农场资金42万元;支持农民合作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任务数不低于1个,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任务数不低于3个。

    、实施条件

    (一)农民合作社(含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满足以下条件:已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并关联财务信息, 章程制度上墙,成员账户完善,财务管理规范,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农民合作社及其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家庭农场满足以下条件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取得“一码通”赋码并公开亮码;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年以上,有规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证书;有收支和生产记录;通过雇工、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社会声誉良好。

     、支持方向及对象

    (  )支持方向

    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建或改造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农机服务等生产设施设备,在永久基本农田新增从事非粮产业的不纳入支持范围。

    (二)支持对象

    辖内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2024年获评为全国或省级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的农民合作社,在上年度获得高素质农民省级调训优秀学员、获评为全国或全省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家庭农场优先纳入推荐申报。

    四、补助环节和支持标准

    (一)补助环节

    1.经济作物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一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经济作 物生产大棚设施设备,包括设施棚架(膜)、蚕棚、智能化控制  (包括专用变压器)等相关设施设备。 支持新建或改造经济作物集约化育苗设施设备,包括育苗大棚、育苗床、育苗盘、嫁 接愈合室、育苗机械、小蚕共育房、温光湿智能控制、物联网控制等相关设施设备。 支持新建或改造经济作物生产水肥药一 体化设施设备包括首部系统、田间管网、中控管理平台等相关 设施设备。 四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经济作物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 包括分选、清洗、切分、晾晒、烘干、分级、包装、脱水、盐渍、 预冷、保鲜等设施设备。五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经济作物轨道运输 等相关设施设备,包括机库、运输机、轨道及轨道支架等相关设施设备。

    2.畜牧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一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畜禽养殖 设施设备,包括饲喂、环控、监控、智能化等设施设备及养殖圈舍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节能节水相关设施设备。 支持新建或改造饲草料种植、加工、储存设施装备建设。 支持新建或 改造区域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包括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贮 存和运输等环节设施设备。

    3.渔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 一是支持池塘标准化改造。包括 池塘整形清淤、护坡及生产道路、管理用房改造、进排水.沟渠 及管道、泵房泵站等。二是支持新建或改造渔业生产设施。包括 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陆基设施循环水养殖、流水池塘养殖、流水 槽循环水养殖、圈养及智慧渔业等渔业生产设施新(改)建,购 置必要的辅助设施设备。三是支持新建或改造水产加工装备设 施。包括暂养净化池、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和生态环 保等水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的购置和建设(不包含冷藏保鲜设 施)。四是支持新建或改造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包括生态渠道、 沉淀池、曝气池、过滤坝、生物净化池,购置微滤机、尾水监测 等设备。

    4.农机服务设施条件改善。 一是支持新建或改造机械化育秧 中心。包括播种流水线工作区、基质(营养土)存储区、种子处 理区、秧盘叠放区、暗化催芽室、辅助功能区等,配备机械化智 能化育秧装备。二是支持新建或改造农机维修中心。包括维修车 间、停机场、农机故障诊断设备、农机维修相关通用设备、机具 维修常用零配件。三是支持新建或改造农机具停放库棚。包括农 业机械停放场、库、棚等的建设。 四是支持购置农机装备。包括 先进实用绿色高效等设施设备,不得购置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的设施设备。

    ()补助标准

    单个农民合作社补助不超过50万元、家庭农场补助不超过 2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对单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补助不超 过总投资的30%。

     申报支持途径

    区农业农村局向各乡镇街道印发《关于推荐申报2025年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通知》(通区农函〔2025206号),符合条件的主体可向辖区乡镇、街道申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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