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自然资源所:
为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全区重点项目用地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工作组卷效率及质量,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机关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项目用地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用途管制股,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工作,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每月对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推进情况进行集中调度一次,协调解决报批组卷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直至取得省、市批复。
二、细化责任分工
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工作以批次为单位,每批次工作任务确定后,领导小组专题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责任分工,后续工作截止时限均以会议召开时间为起始点计算。遇有重大疑难问题,逐级报经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同意后,可延长工作完成截止时限。
(一)用途管制股。牵头负责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工作;汇总全区重点项目用地清单并拟订用地保障计划,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区委、区政府审议;按照区委、区政府议定的用地保障计划统筹安排年度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工作任务;确定土地报征及农用地转用范围;完成报征前置程序;汇总报征、农转需核实的相关成果;填报建设用地智能审批系统;传达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对报征、农转组卷资料审查意见;取得批复的费税缴纳。建立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工作进展台账,每两周向内局党组汇报工作进展。
(二)调查确权股。负责核实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范围中林地使用情况,并与区林保中心共同确认林地图层矢量数据及面积,配合区林保中心完成林地报征工作。
完成时限:下达工作任务10个工作日内完成林地矢量及面积的确认。
(三)勘测规划室。负责对建设用地报批进行勘测定界,并形成勘测定界报告书,农用地转用由用地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勘测定界。
完成时限:下达工作任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涉及村组界确认;调查确权股确认林地矢量和面积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测定界报告。
(四)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范围涉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开展变更工作,确保集体土地所有权范围、勘测定界报告、建设用地智能审批系统三项一致。
完成时限:确定勘测定界报告后,报征组卷上报至省厅前完成。
(五)空间规划股。负责核实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范围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并按照省厅要求制作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图。
完成时限:下达工作任务后1个月内完成。
(六)行政审批股。负责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完成时限:根据项目需要办理。
(七)征地中心。负责完成建设用地报批范围内现状调查工作。
完成时限:确定勘测定界报告后3个月内完成。
(八)信访室。负责核实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范围内是否存在信访问题,若存在信访问题,出具信访事项具体情况说明。
完成时限:根据具体工作任务,按需提供。
(九)法规监察股。负责核实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范围内是否存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问题,若存在相关问题,出具情况说明;牵头核实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范围内涉及卫片执法填报、违法用地查处、违法用地整改、合法用地审批等相关情况,并出具违法用地说明。
完成时限:下达工作任务后3个月内完成。
(十)生态修复股。负责确保全区耕地总量不减少,落实省厅占补平衡、以补定占具体要求,编制《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实施方案》;完成违法用地复耕验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
完成时限:下达工作任务后3个月内完成。
(十一)行政执法股。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范围内涉及项目违法用地立案查处结案。
完成时限:下达工作任务后3个月内完成。
(十二)矿产资源股。负责核实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压覆矿产资源情况。
(十三)地灾防治股。负责核实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十四)内审监督股。负责监督相关股室按时完成建设用地报征及农用地转用组卷工作。
(十五)办公室。将建设用地报征及农用地转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十六)自然资源所。负责配合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公告张贴、预征地协议签订、现状调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明确工作流程
(一)编制年度土地征收计划。
(二)根据审议后的土地征收计划,确定土地征收范围。
(三)领导小组以会议形式下达土地报征组卷任务。
(四)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分工,按时完成任务。
(五)牵头股室汇总组卷资料,填报建设用地智能审批系统;及时按照省厅提出的补证意见修改报件;各成员单位配合完成报件补证,确保省厅各处室通过审查。
(六)报件审批后,牵头股室负责向区政府申请缴纳费税。
四、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重大事项会审机制。对用地报征及农用地转用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采取集中会审、集体决策的方式明确工作方向。
(二)落实台账管理机制。批次工作任务下达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台账,每周收集成员单位工作进度,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同时转送内审监督股,内审监督股每月通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
(三)施行对口跟踪负责机制。批次工作任务下达后,各成员单位要提高工作质量,对因成员单位工作不精细,导致对口的市局科(室)、省厅处(室)审查不通过的,由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对接对口的市局科(室)、省厅处(室),直至审查通过为止。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工作,市局审批需要通过6个科室、省厅审批需要通过9个处室。当前形势下,省市两级审批要求越来越严,审查内容越来越细,各单位要树牢“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又快又好地推动此项工作。对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不履职的,屡次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由内审监督股负责督导整改,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处理。
(二)要对接标准。用途管制股作为牵头股室,要积极协调上级,及时明确各项工作的标准、要求,为其他责任股室指明工作方向。同时,各成员单位也要积极对接省、市两级对口业务单位,掌握上级审批要求,提高“一手工作质量”,避免无效劳动和返工。
(三)要配合协同。成员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应及时向所涉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统筹研判、会议审查等办法解决,坚决避免盲目蛮干、有情不报等情况发生。
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批、非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及农用地转用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