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四川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达州市2025年夏秋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持续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4—9月为重点防控时段,紧盯生产过程涉VOCs排放和使用有机溶剂的重点行业企业,紧盯油库、加油站等油品储运销企业,紧盯建筑施工外墙涂装、市政工程沥青铺设等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施工作业,突出VOCs综合治理,协同控制氮氧化物(NOx),强化臭氧污染精准防控,力争全区重点管控时段臭氧浓度得到有交遏制,优良天数率同比提长;完成省、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各项治理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问题排查。4月底前,开展落后装备淘汰、源头管控、无组织管控、治污设施、精细化管控、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情况问题排查,重点排查内容详见工作指南(附件2)。
责任单位:通川生态环境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委人民政府,莲管委【以下工作任务均需配合落实,不再单列】
(二)工业源VOCs综合整治。4—9月,开展溶剂源头替代、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有机废气旁路、非正常工况、废气收集、无组织排放、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整改、耗材更新更换、自动化控制系统升级、废气治理综合整治,重点整治内容详见工作指南(附件2)。
责任单位:通川生态环境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工业源NOx综合整治。开展低效失效脱硝治理设施整改、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或整治提升、工业锅炉炉窑综合整治、重点行业企业协商减排,重点整治内容详见工作指南(附件2),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计划表、提升整治清单、淘汰清单详见明细表(附件4)。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通川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油品储运销VOCs综合整治。4—9月,开展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情况排查,加强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汽油蒸发精准管控,确保油库和加油站高温时段加油机减半运行、夜间装(发)、卸(收)油。重点整治内容详见工作指南(附件2)。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通川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移动源NOx综合整治。加强老旧车辆和机械淘汰、重点行业运输清洁化、重点区域交通疏导,重点整治内容详见工作指南(附件2)。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通川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
(六)城市面源涉VOCs排放作业调控。预测预报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除应急抢险工程外,企业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排放VOCs的施工;市政设施、道桥防腐维护、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等施工活动;各类工地架管、可移动设施露天或敞开式喷涂刷漆等露天喷刷油漆作业应避免高温时段施工。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一大队
(七)高活性VOCs排放源识别与强化管控。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源成分谱构建技术指南(试行)”开展本地化、标准化VOCs源成分谱研究,识别高活性VOCs组分的主要来源,并开展针对性管控和治理,切实削减污染贡献大的大气污染源排放。
责任单位:通川生态环境局
(八)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按照省厅工作要求,完成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备案。
责任单位:通川生态环境局
(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结合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对秸秆管控提出的最新要求,科学划定禁烧区域,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积极试点计划烧除,保障农业生产需要,确保不因秸秆焚烧出现污染天。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通川生态环境局
(十)噪声污染防治。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评估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责任单位:通川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一队、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推动重点任务和各项管控措施落实落地。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落实情况检查巡查,动态评估管控成效,督促存在问题整改。
(二)加大资金支持。加快涉NOx和VOCs治理项目储备和实施,统筹大气环境监管能力项目建设,助推管控取得实效。
(三)压实各级责任。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我办将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组织开展现场抽查核查,对工作不实、进展缓慢的单位适时通报。请相关单位结合重点任务,每月报送任务清单(附件3),9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我办。
达州市通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