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碑庙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来源:碑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7-04
点击数:人次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碑庙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碑庙镇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和灾害处置的应对工作:

  火灾、水灾、地震、雨雪和施工及生产现场的事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影响范围大、性质严重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4.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方支持、参与应对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机制。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上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应急办统一指挥、协调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服从上级政府预案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调度。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

  (3)预防为主,专兼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规划、整合资源,将平时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4)依靠科技,提高水平。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警预防水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5.应急预案体系

  (1)总体应急预案。《碑庙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碑庙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由碑庙镇制定公布实施,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专项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碑庙镇有关职能部门根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自职能职责,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职能科室职责的应急预案,是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装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具体化。专项预案是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

  6.事故风险描述

  (1)危险化学品事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

  (2)烟花爆竹事故。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等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等事故;

  (3)建筑施工事故。建筑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房屋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坍塌、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等事故;

  (4)经营场所事故。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饭店、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触电等事故;

  (5)交通运输事故。公共交通、货物运输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6)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事故。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应急办和镇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专业处置组。

  总指挥长:党委书记

  指长:

  副指挥长人大主席

  刘副书记

  孟交交副书记

  伍纪委副书记

  周德雯组织委员

  李副镇长

  冉孟洋副镇长

  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刘平伟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村(社区书记、镇级各部门、辖区各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7个专业处置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长和指挥长是处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应急救援专业处置组组成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应急办负责,承接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组长:冉孟洋

  副组长:刘平伟

  成员:蒲强、刘

  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综治中心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组长:唐

  副组长:罗

  成员:石侦雕、王在春

  灾害救援组:由武装部、应急队负责,组织协调人员和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组长:李

  副组长:石侦雕

  成员:刘平伟、黄伟、蒲强、龚虹宇、孙超、张越茂

  医疗救护组:由碑庙镇卫生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组长:周德雯

  副组长:张永武

  成员:杜小军、李松、曾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财政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物资保障工作。

  组长:刘

  副组长:龚虹宇

  成员:潘远均、石维述

  (6事故调查组: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组长:冉孟洋

  副组长:罗

  成员:刘平伟、蒲强

  (7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组长:于

  副组长:杨

  成员:唐海、想、冉孟洋、周德雯

  4.各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隐患排查和灾前预警信息发布;落实各项防灾减灾及预防措施;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抢灾救灾;核实、报告情况;坚决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指示;宣传、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应急救援任务和开展生产、生活自救;保护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维护政治、社会稳定;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准确报告相关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预测、预警和预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疫、消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救灾、救济物资的分发、资金的安排使用;安置、安抚受灾群众,确保受灾群众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要;完成应急指挥部的其它工作任务。

  5.应急联动机制

  (1)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包括各类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需要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含派出机构)提供帮助支持的,由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需要部队提供帮助支持的,由应急报区应急指挥部进行协调,形成共同应对处置的应急联动机制。

  (2)在超过本级或规定权限的应急工作指令时,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向上级报告;遇有特别紧急情况,应当边处置边报告。

  三、预警预防机制

1.预防

  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防范胜于救灾、隐患险于明火的观念,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和防灾救灾工作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检查和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隐患。

2.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镇应急办负责各种安全信息的搜集、汇总、分析、预测、预警、接警等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拟定应急救援方案并接受技术咨询。

  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应急办和上级主管部门。应急办及有关部门应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同时抄报区应急指挥部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各村(社区)、镇级有关单位应及时通报应急办,应急办接到通报后及时分析,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和上级人民政府。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主动向应急办、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应急办、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预警

  (1预警行动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相应行动,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有关部门和应急办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并抄送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镇应急办及时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情况严重时,应建议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2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灾害预测分析和事件苗头性分析,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灾害和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灾害和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表示。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应及时向应急办上报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情况;镇政府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特别严重、严重灾害和突发事件情况,并根据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严重以上的预警信息,由镇政府报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预警信息发布的主要方式:广播、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逐户通知等方式,对老、弱、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学校、医院、市场、车站等特殊场所和警报、通信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地特殊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4.信息报告

  发生一般、较大灾害、事故,应急办要在1小时内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发生重大、特大灾害、事故,应急办要在半小时内分别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4小时内报告灾害、事故相关详细情况,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续报工作。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对应事故等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划分为级、级、级、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处置等级,分别响应:

  (1)当发生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应急办和相关单位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同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现场救援。

  (2)当发生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应急办和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及时向区政府和区安委会报告事故的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并保护现场,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3)当发生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应急办配合区政府、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并直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政府相关部门配合,立即向区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并继续协助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4)当发生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由事故发生单位同级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部,政府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原则上不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逐级启动事故发生单位、单位主管部门、碑庙镇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

2.预案启动程序

  镇应急办、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请书记、镇长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3.应急指挥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都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4.现场救援处置

  (1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街道报告,必要时提请上级政府调集驻地相关单位参加抢险救援;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2)综合协调组:落实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3)安全保卫组:迅速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灾害救援组:立即组织调集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现场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灭火、防毒、防爆、反恐等抢险救援工作。

  (5)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关部门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

  (7)事故调查组:实施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善后处理组: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5.信息公开

  经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发布新闻报道和信息,应做到及时、准确、客观。

  6.安全防护

  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发放安全防护装备,明确安全防护注意事项,保证现场处置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或新的人身伤害事件发生,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宣传安全防护知识和方法,为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临时性安置场所和生活物资保障

  7.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相关人员、装备等撤离现场,转入善后处置阶段。严重、特别严重的灾害或事件的应急结束,由应急办决定。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镇办公室、应急办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2.社会救助

  向上争取、及时下拨救灾救济资金、物资,接收社会捐赠并及时全部发放给受灾群众。开展法律援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心理咨询活动,恢复心理健康。

  3.保险

  鼓励群众积极参加各类保险,协助群众和保险企业做好灾情调查和理赔工作。

  4.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办将有关信息资料移交办公室归档,由应急办对事故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根据事故检测、鉴定的数据,分析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应急响应情况,总结评估报告报送上级部门。

  六、路面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应急办负责信息的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工作。所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所有通信装备、器材、物资正常使用。

2.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应急队伍,落实应急队伍人员。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确保本辖区综合应急救援队在应急命令发布后,能在规定的时间调出指令数量的应急人员到指定的地点集结。

  3.交通运输保障

  对灾害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开展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交通畅通。必要时征用社会车辆参与应急处置。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持。

  4.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紧急调用、征用其它部门、单位或社会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持。

  5.医疗卫生保障

  由碑庙卫生院制定卫生防疫方案,组织好药品、药剂、器材的调运,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做好环境清理和消毒杀菌工作,确保无疫病发生。

  6.治安保障

  派出所或综治中心牵头,及时组织疏散、搜救群众,加强险区、灾区现场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的维护,以及重要场所、物资、重点人群的安全保卫工作。

  7.物资保障

  应急办牵头,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紧急供应。加强管理,防止被盗、挪用、失效、遗失,如发生应及时查明原因。

  8.经费保障

  镇设立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日常工作的运作、保障,恢复重建方面等,可向上争取救灾补助。

  9.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灾害、事件情况,做好一定范围或灾区社会动员工作。在启动相关预案时,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实施现场动员,提供有关保障,组织做好疏散、转移、安置等工作。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1.宣传

  (1防灾、减灾教育

  镇应急办要组织开展全应急法律、法规,灾害、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消除隐患意识,增强公民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培训

  开展干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置、防灾救灾减灾的快速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由应急办提方案组织实施。

  (3演练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学习应急救援知识,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适时开展综合演练,做好各种准备工作。

  八、附则

1.预案管理

  (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2)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3)本预案管理单位为镇应急办,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2.监督检查

  镇应急办每年要对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落实执行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贯彻执行本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履行职责情况,经费、物资、器材准备、储备情况。检查方式包括院坝会、走访、现场抽查等。

  3.奖惩

  奖励: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应急办予以奖励:

  (1)及时、准确地提供灾害、突发事件的前期预警信息,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

  (2)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

  (3)在应急处置工作过程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

  (4)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责任追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或者瞒报、缓报、漏报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2)故意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严重的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

  (3)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领导、指挥严重失误、失职、渎职或者不服从命令,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4)国家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处置工作的;

  (5严禁截留、挪用、贪污应急专项资金及物资;

  (6)在应急工作过程中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