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
(第二期)
1.达州市通川区碑庙中心卫生院
2023年10月12日,达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组对该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收费等违规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局给予如下处理:1.对该院造成医保损失金额限期追回,并按医保损失金额2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3.针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2.达州华阳妇产儿童医院
2023年10月9日,达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组对该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套高收费、不合理收费、重复收费、住院转嫁门诊收费等违规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局给予如下处理:1.对该院造成医保损失金额限期追回,并按医保损失金额2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3.针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3.达州市通川区中医院
2023年10月10日,达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组对该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套高收费、不合理收费、重复收费、住院转嫁门诊收费等违规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局给予如下处理:1.对该院造成医保损失金额限期追回,并按医保损失金额2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3.针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4.达州市通川区伍青医院
通川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医药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专项检查组对该院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串换收费、进销存不符等问题,违反了《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对该院涉及相关违规问题。依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第六十五条,通川区医保局给予如下处理:1.按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并按违规金额2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3.针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5.达州市通川区金石镇卫生院
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超频次住院、同进同出和特殊人群住院的线索,我局于2024年11月29日对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和其他违规行为。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有关规定,通川区医保局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涉及医保费用,并按违规费用1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3.针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6.达州市通川区江陵镇卫生院
按照万州区、达州市、开州区、云阳县医保局联合检查工作方案,万州区医保局于2024年12月16日对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和其他违规行为。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有关规定,通川区医保局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涉及医保费用,对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和其他违规行为按违规费用1倍支付违约金,对串换诊疗项目违规行为按违规费用2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3.针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7.达州元达联合医院
根据《2024年度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检查计划》《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治疗精神疾病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州市医保办发〔2024〕3号),达州市医保局对全市治疗精神疾病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院存在违反服务协议收费问题。按照2023年《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局给予如下处理:1.对该院造成医保损失金额进行限期追回,并按医保损失金额1倍追偿违约金;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3.针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8.达州元达联合疗养院
根据《2024年度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检查计划》《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治疗精神疾病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州市医保办发〔2024〕3号),达州市医保局对全市治疗精神疾病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院存在违反服务协议收费问题。按照2023年《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局给予如下处理:1.对该院造成医保损失金额进行限期追回,并按医保损失金额1倍追偿违约金;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3.针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9.达州医科肿瘤医院
根据市委第六巡察组工作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11日期间门诊及住院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存在超执业许可范围收费、重复收费、进销存账实不符等违规行为。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年)有关规定,通川区医保局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并按违规费用2倍支付违约金;2.针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10.通川区中医院
2024年11月7日,我局接到参保群众熊某某举报,反映在该院期间用药及治疗费用不合理。通过走访当事人及调取相关资料,其住院期间都由该院内一科尹主任对其进行治疗。我局工作人员在尹主任2024年收治的住院病人中随机抽取了20份归档病历,并组织相关专家对这20份病历进行审核,发现10归档病历存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无中医执业资质人员开展中医医疗服务并将相关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等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4年)有关规定,通川区医保局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并按违规费用30%支付违约金;2.针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11.达州德仁中医医院
根据市委第六巡察组工作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11日期间门诊及住院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存在不合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诊疗等违规行为。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有关规定,通川区医保局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并按违规费用1倍支付违约金;2.针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12.福济医院
2024年德阳市专项检查组对该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过度诊疗、串换项目、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局给予如下处理:1.对该院造成医保损失金额进行限期追回,违约金按相应年度协议进行分段处理,2022年过度诊疗、串换项目、过度检查按损失金额2倍支付违约金;2023年过度诊疗、过度检查按损失金额1倍支付违约金;2024年按损失金额30%支付违约金。2.针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13.云山诊所有限公司金兰路中西医结合诊所
2024年8月27日,执法大队筹备组收到由局信访办转来的12345信访会签件,根据信访人举报内容,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存在个别处方无患者姓名及医师签字、进销存账实不符等问题。通川区医保局给予如下处理:1.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并按违规金额2倍支付违约金;2.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3约谈相关责任人;4针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