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对复丽熙颜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来源: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作者: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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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表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     制表时间:2025年6月20日


    序号

    行政相对人

    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1

    达州复丽熙颜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安排护士在诊所内为顾客进行水光针注射

    《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2025年6月19日

    达州市通川区

    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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