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对邓应德诊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来源: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作者: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2025-06-24
  • 点击数:人次

  • 制表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    制表时间:2025年6月20日

     

    序号

    行政相对人

    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1

    达州市通川区邓应德诊所

    安排中药师超执业范围为患者进行中医诊断治疗卫生技术工作

    《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2025年6月19日

    达州市通川区

    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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